回到旅舍,躺在床上,我在想:怎么办?
大酒店那里,我怕是入不了职了!再说它迟迟安排不了住宿,我住在这旅舍里,每天要33块的房租,十块钱的地铁车费。一百块钱的工资,只够我消费的,辛苦去上班,干嘛?难道只是为了每天去吃二顿美食?
这休闲店刚好有这个机会,能解决吃住,工作也是我能做的,并且又是我乐意想找的工作,为什么不去抓住呢?
这样想来,在深夜零点三十一分的时候,我给休闲店的李总了信息,告诉她我的打算,我说:我考虑过去上班。收到请回复一下。
在一点四十四分的时候,收到李总的回复:收到。
又在一点五十二分的时候,收到她明确的答复:明天下午六点上班。
18日早上八点多,我想再问问吴店长,他们是不是必须要提供那三个资料才能入职?我信去问:“这些不提供,是不是不能入职?”
吴店长回复说:“也不是,都可以入职后提供,但是一定要有”
。
我说:“我只订了三个月的劳务合同,我不想提供这些东西”
。
他说:“那我们不能录用哦,不好意思”
,
“所有员工都必须提供的”
。
很决绝!
九点二十二分,我给了吴店长我最后的决定,我回复他说:“好的,那我今天就不过去了”
。
他回复二字:“好的”
。
五星级酒店的工作就这样结束了。说不出来的滋味。
中午十二点钟的时候,我给休闲店的李总了信息,告诉她我最后的决定:“我下午五点钟到店里”
。
之后,我开始收拾起要带去休闲店的行李。那几个箱包,坐地铁,一次性是带不了的,只能分两批去带。这就意味着,这旅舍,还得再租一晚,等上了今天的晚班,下班后,明天再过来拿了。
下午三点多钟,行李收拾妥当,现少了两只杯子还留在酒店里,我告诉吴店长说:我有两个茶杯遗留在你办公室了,我明天什么时候方便去拿一下。
他在四点零五分的时候给我回了信息说:你后天照常上班吧,征信那里我会处理的。
又说:我这两天要去做市场调查,没空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