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性子,似乎一直是这样。热情,直率,不拘小节,还有些许执拗。
我想起当年,她追着女扮男装地阿晚,硬是要人家当她的夫君。我故意替阿晚开脱,拉着她去逛大社,却意外结交了她。
听褔叔说,她后来还常到珍宝打探我的消息,连我也甚是意外。
“你为什么不回家去?”
我问。
她听罢,放下书。
“我喜欢你。”
她认认真真地说,“所以想留下照顾你,不想让你再受苦。”
喜欢?我哂然。
实不相瞒,我长那么大,其实从来不知什么叫喜欢。
我曾对阿晚说我喜欢她,想娶她,可她总是不信,说我不过是依赖她。
翻来覆去,倒叫我开始怀疑自己了。
“什么是喜欢?”
我问张玲珑,“你怎知你喜欢我?”
她想了想,道:“我回忆起这辈子最美好的时候,里头都是你,这不就是喜欢么。”
原来如此。
我觉得好笑,而这笑,一点也控制不住,我笑得越来越大声,没多久,咳嗽起来。
张玲珑吓了一跳,忙给我拍背,拿出绢帕来给我擦拭眼泪。
只是连我也分不清,那眼泪究竟是哭出来的还是笑出来的。
我确实不知道什么叫喜欢。因为我从小到大,并没有什么让我觉得十分美好的东西。
阿晚或许是个例外,但于我而言,世间万物,只有我想要和我不想要的。
张玲珑一直为我轻轻拍背,直到我平息下来。
我吸了吸鼻子,长长舒了一口气,道:“你回家去吧,你值得更好的男子。”
张玲珑却摇摇头,直道:“你累了,不妨歇一会,我去给你熬药。”
临走时,她道:“你方才想到常姊姊了对么?若是如此,你就该听她的话,好好养病。”
那一夜,我又梦见了过去。
我重站起来的那个清晨,宫殿外徐徐升起的朝阳,阿晚在我身旁静静地微笑。
三日后,风沙总算平息,我的心绪也平复下来。
我并不矫情,也不自怨自艾,所以才能扛过那些漫长幽暗的日子。
次日,又要重启程。
张玲珑跑进跑出地收拾行李,显得格外兴奋。她边走边道:“再行三日便到典合城了,我知道一家好喝地羊汤,你若能走动,我带你去可好?”
我看着她,有些无奈,却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她颇是高兴,还隔三差五地哼起小曲来。
夜里,那个叫蓝齐的暗桩进来,说他将给阿晚写信,问我是否随信给她。
我起初说不必:“阿晚必定恨透了我,我便不再叨扰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