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只能是由城中武侯安排力役把尸体送乱葬岗那么随便一丢。
大多情况下,连个薄皮浅坑都懒得挖。
就那么用破皮或席子一卷,甚至就是破布,然后那么一丢。
说是乱葬岗,其实是谷地。
人们到了坡上,顺沟谷一丢。
因为连靠近都不愿意。
只有专门的收尸队才能进场干活。
可那一行,也是和倒夜香一样,给人包圆了的,你普通一个人是插不进去的。
胆小怕懒的刘一夫仔细一想,还是放弃自己到乱葬岗寻摸的想法。
这事不能干。
真干了也瞒不住人。
光你一身尸臭味你上哪瞒人去?
当左邻右舍巡街武侯是傻子吗?
更别说收尸队会让你碰他们的蛋糕吗?
南都城乞丐不少,饿死的也有。
你看谁去刨尸了?
所以,不行,是真不行。
那么,就只剩下一条路。
义庄。
义庄好,至少干净些。
在义庄下手,这个可以有。
但问题是凭什么!
刘一夫堂堂南都本地人,有家有业,也有余钱,怎么不好混,要去义庄?
去义庄的都是什么人?是那些混不下去的人。虽然这一行也有很多人想抢着干,但仍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干的。
刘一夫这么一个南都本地人,是,他是能争上,可这必然让他成为众目睽睽之下的焦点,那他还办什么事?等到别人习惯,忘却他的事,不再关注他,恐怕需要十几二十年。
他已经四十多了,能把时间扔这里头?
唯有一个办法。
走。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只有离开了南都这块地,他才能出门去别的城市,谋取一个义庄的位置。
想了很久,刘一夫少有的行动起来。
他在心中计算良久,终于决定,上罗京。
罗京是罗国都。
身为天子脚下,执法必严。
经常有高官显贵什么的犯事,被斩被杀。
那里的义庄也总是满满的。
无论如何,在那座城市里,机会必然的多。
南者虽也好,但是……太安逸了。
这么和平安逸的环境,当一个平凡人混吃等死还可以,但想要修炼降神经,就难了。
好在对于罗国来说,南北相通是必然之事,单人是不好上路,但每隔上三五七天的,总有商会镖队上路。
这时,就可以搭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