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低着头,好久不说话,窘迫难堪,但私心里她又知道,自己好像每次生大病都被程嘉迩看见了,她所有的最难堪的最丑的样子,他是一个没落。
“要不,我还是不去了吧。”
她低头应了声,想了想还是拒绝算了。
“去吧。回去收拾一下,我们等你。”
程嘉迩再次开口,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熟捻暧昧气息包含在两人的对话里,其他人也只当两人一般正常的交流。
虽然狼狈,她回去简单的换了身棉服,可爱款的那种,头用散粉扑了扑,随意绕了个丸子头绑在头顶,脸上脸色不好,补了个口红又瞬间恢复元气美少女的美貌了。
四人并未上车,还在校门外等着。这四人俨然是北城大学近日限定的一道风景线。
四人样貌皆是不俗,尤其是程嘉迩,仅他一人,长身玉立,腰窄腿长,清俊高冷,路过的女生都不免驻足回眸看上一眼才肯罢休。
走吧,她循着本能直接跟着程嘉迩上车,等意识到两人刚刚还在互相装不认识,半个身子已经凑近了沈家大哥开的那辆黑车。
沈路明在身后叫住她,“洛小姐,坐我车的来的,还是坐我的车走?”
不等她拒绝,程嘉迩打开了后车门已经先她一步跨了进去,“就坐这边吧,外面怪冷的。”
“好嘞,程哥。”
洛蜜青自然而然便跟着也坐在了后座,程明昭摸了摸头,不明所以,跟在大家最后一个上了沈路明的车。
一路上,沈家大哥在前面开车,她就和程嘉迩坐在后座,今天如果不是其他那三个人在,她早该钻进这个男人的怀里开始撒娇了。
哪里像现在,两人坐的一丝不苟,直的井水不犯河水,而程嘉迩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一句话也不和她说,一条短信也没有,言语之间都着淡淡的疏离,要不是穿着她买的衣服,她都怀疑这具身体壳子里换了人。
因为女生在的缘故,四人选了一家北城很有名的一家火锅连锁店,这家店只在冬天开,只做羊肉生意,一旦天气热就立马关门。
四个大男人吃一只羊不成问题,而且她病中,食欲本就不佳,而且这羊肉的膻味她是一口也吃不下。
“洛小姐,是不是因为我请客你才不愿意动筷子。”
沈路明饶有兴地盯着洛蜜青,出声提醒她,“如果洛小姐不吃,那我下次可要好好地单独请洛小姐吃饭来谢罪呢。”
“不用,谢谢。”
洛蜜青想都不想直接拒绝,“我从来不吃羊肉,就是吃不惯,你们吃就好,我本来就生着病,店里的南瓜粥很好喝。”
“这家的酒酿圆子不错,来一碗吧。”
程嘉迩吃饭时不爱说话,但她知道,这酒酿小圆子一定是点给她的。
服务员上菜很快,程嘉迩还是那副冷淡疏离,却细节地把这碗甜汤推到了小姑娘面前,小姑娘眼睛一亮,也不推辞,顺手接过。
“原来洛小姐爱吃甜食。”
沈路明又给服务员要来一碗,可这碗她却不想吃了,一来不是她男人给的,二来病着胃口也不好,吃不下这么多。
“洛小姐生病还能吃这么多不消化的甜食么?”
程嘉迩放下水中的筷子,示意众人慢慢吃。
洛蜜青顺势拒绝,喝完最后一口也放下手中的餐具,沈路明这边显然趁着这次机会不打算轻易放过她。
“上次和洛小姐说的事,洛小姐考虑的怎么样了?”
“不愿意啊,我都有男朋友了,沈先生女朋友我还认识。”
洛蜜青说,后面的意思不用她多说,明眼人都应该懂了。
“分手了刚刚,洛小姐的男朋友一定在南城吧,也不知道他在哪个小山村沟沟里上着班,能给的起洛小姐想要的生活吗?”
沈路明说的一脸不以为意。
“山沟沟?”
程嘉迩哦了一声问道。
洛蜜青:……
沈路明在偶像面前立马来了劲,接了话就说:“可不是吗?程哥你说,咱们这样的人能有几个,多的是在山沟沟里的男人,跟着那种男人一辈子能有什么出息?”
“哦?”
程嘉迩挑眉。
“遇上这样的男人不如早点分手。”
程嘉迩意味深长的笑了几声,不免赞叹一声,“太缺德了你也。”
“所以做我女朋友吗?”
程嘉迩下意识地眯着眼看了过去,沈路明那小子还敢开口,还公然把主意打到了他女人身上。
一时间气氛沉默下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人讲话,程明昭出声打破了这份尴尬,“我有句话要说,兄弟你这可不地道。我和洛蜜青小学同学,也算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吧,我和她表白她都拒绝了,可想而知,他男朋友得是什么大人物啊,虽然家境不好也坚持读书出人头地,身残志坚。”
“什么身残志坚,那叫身贫志坚。”
程嘉迩冷笑道。
沈路明顺时脸上笑意微收,反倒不好再说些什么了,只是想到过了今天,洛蜜青怕是更加难约了,只能无奈的自嘲笑了笑。
饭后,四人分别,沈家兄弟分别开着车奔赴下一场,程明昭碰巧在路上遇见了同部门的一个学弟,两人约着去球场打球,留下互装不认识的小情侣二人叙旧。
等到两人独处,洛蜜青又感受了到了那一丝丝的刚恋爱不久的害羞局促感,眼神变得慌乱起来,不自主的把头低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