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恩开心地抬头,班叔叔把手放在他头上,拨弄着他的头,就好像他刚才拨弄白灵身上的毛一样。“对。”
他回答,“它叫白灵。”
一名正说着低级故事的侍从停下来,挪出位置给公爵的弟弟坐。班扬·史塔克跨坐上长凳,从琼恩手里接过酒杯。“夏日红。”
他尝了一口后缓缓地说,“没有东西比得上这酒甜美。琼恩,你今晚喝了几杯?”
琼恩笑而不答。
班扬·史塔克笑道:“果不出我所料。呵呵,算了,记得我第一次喝得酩酊大醉时,年纪比你还小。”
他从旁边木餐盘里拣起一颗滴着棕色肉汁的烤洋葱,一口咬将下去,出松脆的喀嚓声响。
叔叔容貌锐利,瘦削有如危岩嶙峋,但他灰蓝色的眼睛里永远带着笑意。他和所有守夜人一样一袭黑衣,今晚他身着厚实的天鹅绒长衫,脚踏皮革高统靴,腰系宽边皮带和镀银扣环,脖间还戴了串沉甸甸的银项链。班扬一边吃洋葱,一边兴味盎然地看着白灵。“很安静的一只狼。”
他做出结论。
“它和其他几只很不一样。”
琼恩说,“从来都一声不吭,所以我才叫它白灵。这也是因为它的毛色,其他几只狼毛色都很深,不是灰就是黑。”
“长城外也有冰原狼,我们外出巡逻时经常听到它们的嚎叫。”
班扬·史塔克意味深长地看着琼恩,“你平日不是都和你弟弟他们同桌吃饭吗?”
“那是平日。”
琼恩平板地回答,“夫人认为,今晚若让私生子与他们同桌用餐,对王族是种侮辱。”
“原来如此。”
叔叔转头看看大厅尽头高台上的餐桌,“我哥哥今晚看上去不太有庆祝的兴致。”
琼恩也注意到了,私生子必须学会察言观色,洞悉隐藏在人们眼里的喜怒哀乐。他父亲固然举止都合乎礼数,但神情里却有种琼恩从未见过的拘束。他不多说话,始终用低低的眼神扫视全厅,目光十分空洞。隔着两个位子的国王倒是整晚开怀畅饮,络腮胡后那张大脸涨得通红,他不断地举杯敬酒,听了每一个笑话都乐得前仰后合,每一道菜他都像个饿鬼似的吃个不休。但坐在他身旁的王后却如一尊冰冷的雕像。“王后也在生气。”
琼恩低声对他叔叔说,“下午父亲大人带国王去了地下陵寝,王后本不希望他去的。”
班扬仔细地审视了琼恩一番,“琼恩,什么事都逃不过你眼光,是么?我们长城守军很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琼恩骄傲地说:“罗柏用起长枪来比我有力,但是我剑使得比较好,胡伦还说我的骑术在城里也是数一数二。”
“的确很不容易。”
“你回去的时候,带我一道走罢。”
琼恩突然激动起来,“只要你去跟父亲大人说,他一定会同意,我知道他一定会。”
班扬叔叔再度审视他的脸庞,“琼恩,对一个男孩子来说,长城是个很艰苦的地方。”
“我差不多成年了。”
琼恩辩解,“下个命名日我就满十五岁,而且鲁温师傅说私生子比其他孩子长得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