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熊贵,先是俯下身去,而后,迅弹射跳起。
噗通!
在斑马转完身,即将跑动起来之际。
熊贵稳当地停落在斑马那宽舒的背脊上。
这匹斑马是双背脊,要是完全长开,它绝对非常强壮,假以时日,定是一代马王。
斑马突感有重物砸在背脊上,惊得它,扬起脖子,就是一串嘶鸣。
它从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
此时,已经乱了分寸。
脑袋里,现在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足狂奔,将熊贵甩下去。
看斑马现在的状态,全然没有了刚才的那种倨傲与从容。
它毕竟还是太年轻了,没经过大风浪。
嘶嘶~
斑马刚足狂奔,就感觉背脊上,一阵剧痛,显然,有锋利的爪子,直接嵌入了血肉之中。
这阵剧痛,令得斑马瞬间将度飙升到极致。
吼!
我艹!
这皮肉真厚实!
要不是自己的爪子生了变异,绝不能轻易破它的防!
熊贵四肢死死地扣紧斑马的血皮肉,同时保持身子半趴伏状态,以缓冲激烈的颠簸,避免被斑马甩下去,导致狩猎功亏一篑。
斑马惊慌失措,驮着熊贵满草原的狂奔。
这度杠杠滴!
跟那只花豹哥有的一拼!
呼呼呼~
熊贵两耳旁,风声呼啸。
风力将耳朵吹成了大背耳,也把眼睛吹成了半眯状态。
吼~
好好跑!
全前进!
熊贵肾上腺素加剧分泌,令得他迅亢奋起来,然而,斑马不走正路,边跑边颠簸,左钻右蹭,不断换着方法,要把熊贵甩下去。
为了治好斑马这个怪病,熊贵下令,让三只雄狮跟着碾压上来。
这办法果然奏效。
斑马立刻全直线前进。
熊贵伏在斑马背上,像铁铸般牢固,纹丝不动,一旦斑马的度慢下来,他就张嘴在斑马的背上,啃一口,刺激它跑起来,以压榨它的体力。
它不是度快嘛?不是耐力持久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