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在女人的事上不太顺心,其他嘛,那都是个顶个的好。
家里的母老虎不许他纳妾,结果他官是越升越高,房里的妾却越来越少。不过,但凡能防住的都不叫男人,不纳妾,又不意味着他碰不到女人。
那些想讨好他的官员、商贾,能从这档口排到城门外。既然是要讨好他,总得摸清大人的喜好。有些商贾和他打交道的次数多了,对他的喜好一清二楚,不就是女人吗?
送他便是!
在家偷腥纯粹是找死,被娘子逮住,肯定会被活生生扒皮抽筋,他是万万不敢的。
生意场上的人最是圆滑,办事也很妥帖,力求让大人高兴舒服,许多事儿都提前想好了。像这种要命的环节,肯定是安排得明明白白,绝不会出半点岔子。
街上有家茶馆,馆子背后,是个清幽小院儿。
这院子平时没人敢进来,专用作达官贵人的欢乐场。其中一间主卧,被冯颖长期独占。
冯知府对今个儿送来的女子感到十分满意。
素白一张小脸,清秀又不寡淡,樱桃小口,眼儿圆溜,末尾稍扬,显出几分媚色。
此时,女子躲在墙角,瑟瑟抖。
她咬紧嘴唇,惊慌地说:“老…老爷,您行行好,放奴家条活路吧!”
她是祝家村的村民,本来想去田里给爹送汤饭,不知怎的,被人从身后一捂,霎时就失了神志,待她悠悠转醒,现自己已经身处陌生的屋子中。
又瞧见一陌生男人昂进来,顿时惊慌失措,害怕得不知如何是好。
还未出的大闺女和男人同处一室,要是传出去,她日后就别想嫁人了。除了跳河,还有第二条路等着她吗?
冯颖读了些书,虽是个斯文败类,但到底肚子里还是有点货。都说腹有诗书气自华,他气质当真不错。比许多买官爬上来的胖墩儒雅得多。
穿上一身长袍,将束起,再捻捻胡须,竟真有些仙风道骨的味道。
他笑了笑,表情温和,上前将小女子扶起,一边轻轻拍去她裙摆上的灰尘,道:“姑娘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
那姑娘见他说话和声细语,谈吐又十分有涵养,不禁松了松心弦,无由的对他产生了信赖。
“老爷,这里是哪儿…”
她抬起水眸,怯生生地问道。
冯颖引她到桌旁坐下,握住她的软乎乎的手,道:“这是我在城中的一处别院,姑娘在田埂间晕倒,我的手下瞧见,就将你带了回来。”
这话说得漏洞百出,且不说他一个城里人,为何派手下人去乡里,单说他手下现了陌生姑娘,不把人家往村里送,反而带回了自己别院,其歹心就可见一斑了。
然而,乡下姑娘终究年纪轻,又没见过什么世面。平时在村里,见到的都是些没文化的糙汉,说话粗俗不堪,难得遇到这么文雅的男子,哪怕年纪瞧着比她大上几轮,她也觉着颇有好感。
红云飞上脸,女子羞答答地说:“谢过老爷,阿娘还在家等我做饭,奴家该怎么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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