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的是,小青年以前根本就不认识这个陌生的杀手。昨天晚上在香河宾馆游
泳池,他们初次相识。
当时,小青年穿着泳裤躺在泳池边的躺椅上稍作休息,陌生人身披毛巾被,上
前与小青年搭话。
俩人越聊越近乎,最后的结果是,小青年跟随着陌生人住到了陌生人包住的豪
华房间里。
夜半三更,睡梦中的小青年突然头部遭到了重重的一击。当他极为困难地将双
眼睁大时,现陌生人正手持一把斧头,呆立在他的身边,那样子看起来像是疯了!
出于生存本能的自卫反应,小青年立马从床上跳了起来,与陌生人展开了殊死
的搏斗。最终的结果是,小青年头上、身上、手上、胳膊上到处都是砍伤。陌生人
身上的伤倒是不多,但在这不多的损伤中有一处是绝对致命的严重颅脑损伤。
陌生人为什么要杀死小青年?小青年莫名其妙,十分的委屈和不解。
我站在一边,冷眼旁观着小青年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
找死呀,糊里糊涂地就敢跟着一个从不认识的陌生人走,还住在一起,不是同
性恋才怪呢!
哼,就为了这么不到一夜的&1dquo;好事”,就被人家摧残成这副模样!这还算轻的
呢,后面指不定还有多少倒霉的事等着呢!受审、赔偿,没准还得蹲大狱呢!
可陌生人为什么要将自己刚刚结识的同性恋对象杀死呢?
这,我可搞不清了。
精神分裂症患者?妄想狂?性虐待狂?变态杀人狂?
我再次走进解剖室,这次,我要按常规对尸体进行系统的解剖检验了。前面,
我的工作程序是先认真倾听伤者陈述的事件经过;再仔细对伤者进行活体损伤的检
验;最后再对死者的尸体进行生前损伤的检验。其主要目的是验证活者口供是否真
实。也就是说对尸体的次尸检只是单纯地检验尸体上存在着的外伤情况,而没有
对尸体进行系统的全面的解剖检验。所以,我把走出迷宫的希望寄托在与死者这次
全面的&1dquo;会晤”上。
在进行尸表检验时,我按部就班地从上到下边观察边对着录音机作录音记录:
&1dquo;&he11ip;&he11ip;右下肢腹股沟下一公分处有一5×6公分的紫色痣&he11ip;&he11ip;”念到这里,我一下
子愣住了,呆呆地站在那里,足足有十秒钟。
&1dquo;嗨,有了!”我一下子冲出了解剖室。
&1dquo;哎,小伙子,快把裤子脱下来,让我看看你的大腿根!”我肆无忌惮地冲着
小青年喊道。
&1dquo;韩嵋,悠着点,别把人家孩子给吓坏了!”大力有些不解地提醒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