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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页(第1页)

  中国的天空

  &1dquo;所以活在中国就有这样可爱;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听说德国的马路光可鉴人,宽敞,直,齐齐整整,一路种着参天大树,然而我疑心那种路走多了要疯的。还有加拿大,那在多数人的印象里总是毫无兴味的,模糊荒漠的国土,但是我姑姑说那里比什么地方都好,气候偏于凉,天是蓝的,糙碧绿,到处是红顶的黄白洋房,干净得像水洗过的,个个都附有花园。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她愿意一辈子住在那里。要是我就舍不得中国——还没离开家已经想家了。”

  这段文字摘自《诗与胡说》一文,写于一九四四年八月,距离她别家去国十年。与前文的论诗评人似乎有些文不对题,却清楚表达了她一贯的想法:舍不得中国,舍不得上海。结果却是不得不离开。

  仿佛又回到一九五五年的秋天。克利夫兰总统号上。爱玲对着滔滔白浪,黯然地笑。爱玲再回头,看一眼香港,它毕竟是属于中国,带着母体的芳香。再伸手抚摸一下阳光,它毕竟是中国的太阳,那阳光照在手臂上也有一张小嘴一吮一唆的快感和痛感,那样有人情味。她知道,明天的阳光就是在遥远的太平洋上了。上海那懒洋洋煦团团的午后散阳,再不会静静地照在爱丁顿公寓的阳台上,即使照了,也没有人再拉开窗帘去感受了。

  那个遥远的异乡,一个陌生的国度。她为什么会去呢?也许她想在那里寻找在上海失去的梦想。去国总是悲壮的。这是怎样的伤感啊?

  《红楼梦》里写宝玉在薄命司里看见《金陵十二钗正册》。看见探春的一页上画着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探春的判词是:&1dquo;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宝玉那时总在似懂非懂之间,不能解悟。

  若是,他的眼光再长久一点,能看到后来爱玲的样子,他会不会了解其中的深意呢?

  别故国,别故土,别故人,从此家国两不全。海天辽阔,却无一处是家,人是苦海孤舟,风中落叶,何依何靠?也许顷刻间就风吹浪打,尸骨不全,何怜何惜?

  命运有时候惊人地相似,躲不开,逃不掉,还是纠缠。写着写着,连我亦失落在命运的无常中,黯然神伤。谁逃的开命运的摆布?

  喧嚣的纽约,热闹的洛杉矶,无法释怀一个寂寞女人的心。只有上海,一个绝顶繁盛,却又绝顶寂寞的城市才是她真正的家园。爱玲的苍凉不是荒野的苍凉,而是开到荼縻花事了的苍凉。真正的寂寞不是在乡村僻野,而是在喧嚣的市井中。如同寒冷给人温暖一样,喧嚣常常能令人寂寞。

  据说,她晚年在美国隐居,邻居都不知道这个瘦瘦的东方老太太是中国一流的作家。真是无可奈何。希望不懂汉语的人懂得爱玲的文字,真是太难了。

  爱玲的英文好,从小就好,英文书没有读不懂的。但毕竟中国的文字才能淋漓地展现她作品的精髓。没有了汉语深重厚密,掘而无尽的语境,她的文字就像蝴蝶折翅,美则美矣,灵魂却在一点点地流失殆尽。

  在生命深处,看着《对照记》里那些古老的旧照片,爱玲像是欣赏着古老岁月的流逝,感到温柔与惆怅。在温柔与惆怅的回忆里、在异国他乡浅吟低徊着那句&1dquo;补了又补,连了又连,补丁的云彩的人民”,&1dquo;我真快乐,我是在中国的太阳底下,&he11ip;&he11ip;即使忧愁沉淀下去,也是中国的泥沙,总之,到底是中国。”

  中国的天空,&1dquo;暮色渐渐浓了,月微微的升在天空。”

  盛大的帷幕拉开了,却现一个空落的舞台,没有一个观众。才是真正的寂寞。纽约、台北、香港都没有这样的背景,她的才华和思绪找不到落点。

  那个时代过去了,那个地方已经没有了。

  执子之手

  一九五六年二月十三日,爱玲申请到麦克道威尔文艺营写作。与赖雅相遇。此时赖雅六十五岁,爱玲三十六岁。

  三月底,俩人互访对方工作室。四月一日,他们并肩坐在大厅中共享复活节正餐。五月初,彼此觉得很投。

  五月十四日,赖雅告别营地,爱玲向他倾吐了自己的感情。六月三十日,爱玲申请的期限满,搬进了纽约一位营友家。

  七月五日,赖雅收到张爱玲的一封信,说她已怀上了他的孩子。赖雅回信向爱玲求婚。

  八月十四日,爱玲和赖雅举行了婚礼。开始了一生中的最后一段感情生活。

  时间、事件,单调而枯燥。全然没有第一次婚姻那样的浪漫和激情。

  以爱玲的清高矜持,如何如此之快堕入情网呢?许多人都有这样的疑惑。

  &1dquo;他是粗线条的人,爱交朋友,不像我,但是我们很接近,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已经觉得多余。”这是爱玲对赖雅的评价,十分少有。

  虽然&1dquo;懂得”,却难生&1dquo;慈悲”,言语中多少有些无奈。于是,就有这样的猜度:赖雅是爱玲面临生活窘迫的一次选择。他的关怀和热情感染了爱玲,他的聪明和善良让爱玲心动。

  选择胡兰成也许有俗命的意味,赖雅的出现却是如此偶然。此时此刻,她需要一个丈夫,却不是一个中国人。理由或许与她最要好的朋友是炎樱,而不是苏青一样。

  这样的选择究竟是幸,还是不幸?如同她的第一婚姻一样,难以评说。

  赖雅对爱玲真是好,琐事不用她经心,照顾得周全。他给了她所需要的安全感,是在胡兰成那里失落了的。胡兰成是人世荡子,随风飘荡,自己亦不晓得根在哪里,如何肯给人安全呢?他能给她欢欣喜悦,让她欲仙欲死,就是不能给她&1dquo;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与第一次曼妙时光,短促亮丽的结合相比,爱玲与赖雅之间,更像是婚姻,平实坚定,一步一步在红尘中捱。她与他之间不能说完全没有感情,只是激情退居次位。毕竟与胡兰成曾经有过的那段鲜艳明亮的青葱岁月已过了十一年,任再好的柳色皓雪,也败成了碧云天黄叶地了。

  这样的婚姻,虽然平实,却是沉重的。我第一次看到赖雅留下如此之多的日记,震惊且又感慨。那些记录着他和爱玲生活的细节,至今留存在美国马里兰州图书馆里,数量巨大,如同他们的生活一样凝重。

  赖雅是好人,亦算得才子。曾为好莱坞请去过编剧。编剧是舞文弄墨中最痛苦的工作,搜肠刮肚地想故事,格式却单调,永远逃不脱对白场景。天长日久灵感枯竭,才情又为名利所滞,竟是渐渐落于下乘。他能够给予爱玲的安全感总是有限的。

  他们结婚前,爱玲已经怀孕。赖雅虽然向她求婚,却又坚持让她打掉孩子。爱玲必定是矛盾痛苦的,但又能如何呢?两个居无定所,收入微薄的人,生了孩子,依靠什么生活呢?不仅对赖雅是个难题,对于初来美国,希望依靠写作重开始的爱玲,更是一个艰难的选择。

  我充满了悲哀,想到中国一句俗语:&1dquo;贫贱夫妻百事哀”。这哀痛真是直见性命,毫不留情。

  以后的生活亦是这样的艰难坎坷。她的书在美国的销路远不如在故国,所以经常折回台湾和香港赚取生活费。她为了写剧本累得眼底出血,这般凄凉的事,爱玲亦做得响当当,因为心无卑贱,自然人无卑贱。

  她在年老时,赖雅数次中风,都得爱玲的悉心照料才康复,很难想像这个在上海连自己都不会照顾的女子,是怎样学着慢慢去照顾别人。女子亦是会长成女人的,她当自己是他的妻了。

  如果没有爱玲,那个善良热情的老头可能永远无法进入中国人的视野。偌大一个美国,整个西方世界里,有如此之多热情的老人,却与遥远的东方无关,与中国无涉。他改变了爱玲,影响了中国。他却至死也不知。

  红玫瑰与白玫瑰

  一日看书,有人将爱玲与胡兰成比做&1dquo;旧时的才子佳人”。乍看,很有些不破不立的味道。又说这俩人的种种情爱,大抵不过一个是春心萌动的少女,一个是风流成性的情场荡子。相爱,不过是一对自恋的人,&1dquo;龙华会上巧得见,金风玉露一相逢”的结果。

  看下去,心底终是怏怏不乐。觉得这样的评论,比我们这些游走在故纸堆里拨拉垃圾、拾人牙慧的还要无聊。不论写爱玲的人有几许,她的事被说烂了几遭,我想爱玲是能原谅我们的。她本就不是爱计较的女子。我们这些人也可自我原谅,因为从心底或是爱她,或是惜她,或是敬她,或是懂她。至少不会为了表显自己的与众不同而排遣爱玲。论人,先必意诚,而后才能两两相望,彼此心照。

  我想,那人也许不知爱玲是多么情意深重的人。对胡兰成如是,对赖雅更是如是。

  &1dquo;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1dquo;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1squo;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她在《红玫瑰和白玫瑰》里如是说。后来我却现,缔造这段名言的主——爱玲亦是这样的姻缘。与振保不同,她一生中的两个男人都是她用自己心血浇灌的,俯仰无愧的壮丽。

  清酒一盏,月色昏沉。你我素手纤纤,且把那只红玫瑰来赏。你看他,娇艳欲滴,如花解语。&1dquo;对人如对花,虽日日相见,亦竟是相知。”这是他的话,一如既往让人惊艳,如他本身艳如红玫瑰,情场上纵横,寂寞得不见对手。

  这个人,从相逢的那一刻起,注定成了她心口的朱砂痣。谁叫她恋他儒雅端然,谁叫她恋他博学敏思,谁叫她恋他而多闻,恋他&1dquo;君子如响”。

  她爱上他是一种激情的喷,无可逃避。暗沉晦涩,少女时代的情感累积如洪,他的到来令闸门打开,情感之流一泻千里。

  他是上海艳阳,温暖爱玲的心底暗伤,照得她如生如死。她在上海的街道,弄堂里,翩然起舞,变成了一个天真快乐的女子。真是爱了,无论长久,至少给她带了快乐。爱情的丰盛,有些人一辈子也无法体验,他们只是暮暮地爱,暮暮地凋谢。而她毕竟因他盛放过。

  所以爱玲不怨不恨。她知道他是自己独一无二的红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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