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柔微愣。
“就是搬救兵。”
“哦~那是,你租我干妈房子诶,你竟敢不听话,信不信我让她涨你房租?”
黄晓柔性格就是这样,她说话表情并不当真,而是笑嘻嘻的半真半假,但是……
“你以后如果有机会找我写歌,绝不会低于这个数字。”
唐鑫森从白布下伸出手臂,沾满头渣的手,逐渐展开三根手指。
“三万?”
“不,是三十万台币——我没有跟你开玩笑。”
唐鑫森板着脸道。
“要死拉!”
黄晓柔翻了个白眼,吹鼻瞪眼地瞅着天花板,“你真是一点玩笑开不得。”
“对。”
“讨厌,没意思,我还不稀罕呢!”
黄晓柔现话题没有继续可能,于是风风火火地离开了。
她对干正事的兴趣远不如跑出去玩,叫唐鑫森帮她写歌无非是他当关晨颖私教内心不平衡,她觉得不爽,其实影响不到她一点。
关晨颖就站在唐鑫森身后,看着唐玉哲帮他处理最后一点头。
“你这个性格,不知道怎么练的。”
唐玉哲摇头笑。
“我性格不够好吗?”
唐鑫森斜眼看着剪刀飞舞。
“噗。”
关晨颖笑出声。
“你笑什么。”
“我,我只是,觉得,你蛮有意思的。”
关晨颖屁股靠在一张桌子上,手插在牛仔裤后面口袋里。
“你也蛮有意思的,我听唐玉哲说,你给唱片公司的demo被人扔到垃圾桶里……”
剪刀停住了。
关晨颖愣住了。
一瞬间尴尬之后,室内一番鸡飞狗跳。
“唐玉哲!这是什么时间事情!你为什么会知道!”
“是东成跑去唱片公司问的!本来不想告诉你的!别砸!”
唐鑫森脖子上还挂着白布,拧开3o6室门,偷偷溜了出去。
……
兰新梅拥有这幢写字楼的第三层通一层,在这年代月北市中心地价便已寸土寸金了,可以购置一整层楼房,足以可见现年35岁的兰新梅,出道至今该有多赚。
如今她已淡出歌坛,工作方面只保留中视二台的{新梅shoTIme},大多数时间她都是到处玩耍,以及经营她旗下两间餐厅以及位于西门町一家酒吧{一的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