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
哪怕外边讨论的不可开交,网的消息却是一条都找不到。
彼时。
林洛燕郊的豪宅。
高园园乖巧的坐在他身旁,穿着单薄的丝绸睡裙,清凉的很。
林洛打量着身侧这个短短几天就变的愈听话的女人。
心情难得有些不错。
人嘛,还是得识时务,否则真不招人喜欢。
“我们准备离婚了。。。。。。”
高园园轻声细语。
林洛并不觉得意外,但随后却听高园园继续道:“他希望能跟您交个朋友。”
嗯?
林洛先是一愣,旋即提起她的下巴,端详着面前这位娱乐圈所谓的盛世美颜。
该说不说。
确实不错。
但是没资格作为筹码。
林洛可不是林猷君那个傻逼,一个狗屁野模还特么当个宝给娶回家。
骂他脑残林洛觉得都侮辱了脑残这词。
当然。
这也恰恰证明了,这傻逼的确是老头子的小孩儿。
算是一种继承吧。
毕竟林猷君他妈当初也是老头子脑残才干出来的事儿。
“给我个理由。”
林洛淡淡道。
高园园闻言微微一怔,有些黯然道:“我。。。我会好好听话的。”
闻言林洛笑了。
“你果然还是不清楚自己的价值,我跟你说的在具体些吧,对待二手货呢,我一般都是尝尝鲜。”
说完,林洛便松开手。
平静的站起身。
点了根烟。
“让他别动歪脑筋了,那你来献祭我还能娶你不成,玩物就要有玩物的觉悟。”
吐着烟圈,林洛说的风轻云淡。
高园园不敢一言。
林洛收回目光,将脚从拖鞋里抽出搭在高园园那雪白玉腿,淡淡道:“开始工作吧。”
怜香惜玉?
拉倒吧,傻逼才会心疼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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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
酸不了不代表不会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