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晚听话的去床上躺了一会儿,迷迷糊糊快睡着的时候,又被向和平叫醒。
香气扑鼻,一碗热腾腾的鸡汤面已端到向晚面前,面条里除了切的细细的鸡丝,还卧着两个鸡蛋,向和平把筷子递给她:“好孩子,你受了凉,吃点面条会舒服些,快吃吧。”
“嗯。”
向晚真的饿了,早在赵大娘带她回来的时候,她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只是她是有骨气的人,她才不要吃那母女俩的剩饭,这才一直挨到现在。
面条是手擀的,筋道又爽滑,再配上鸡汤的鲜美,向晚一口气将一大碗面吃了个干净。
“真香!”
放下碗,她冲向和平竖了个大拇指。
向和平一直坐在写字台旁边,默默的看着她吃。
一想到向晚身上那些伤,他心里就直拧劲。
张兰从小就不喜欢向晚,他知道。向晚在奶奶家生活了十二年,才回来两个月,他是男人,心大,想着张兰是当妈的,又十几年不见了,怎么着待向晚也该比从前亲近几分,何况向晚又懂事,辍学后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帮家里干活,张兰没理由再嫌弃她。
可是,今天这一幕还是着实把他给惊到了。
向和平觉的自己对向晚亏欠太多。
“吃饱了吗?吃不饱锅里还有,爸爸去给你盛。”
向和平跛着腿站起来,接过向晚手中的碗。
“不用了,我饱了。您也去吃吧。”
向晚客气的说,目光落在向和平行动不便的右腿上。
原主的记忆告诉她,向和平的右腿断了十几年了。听张兰平时抱怨,还是她怀孕时,向和平见义勇为,为了救江若海才被歹徒打断了腿。
向和平成了残废,张兰整个孕期过的很委屈,偏偏向晚一出生,脸上就长着一块骇人的胎记。
张兰是个美人,她怎么也接受不了她的女儿竟然是个丑八怪,诸多不顺让张兰心理失衡,她把所有的原因都归罪到向晚身上,认为是她不祥,才导致了向家的霉运。
小时候,张兰不止一次想把向晚扔掉,都被向和平拦了下来,后来不得已,才把她送到乡下奶奶家。
前几天,江若海家办喜宴,邀请向和平一家参加,向晚和向晴晴都去了。
江若海是南城第一富,向晴晴从来没吃过那么高档的喜宴,吃完饭后,她拉着向晚兴致勃勃的参观江家的别墅,却无意中听到了大秘密。
原来,江若海当初为了感激向和平,曾许诺将来让他的儿子江衡娶向家的女儿。当时,向晚还在张兰的肚子里,可是这娃娃亲,却一早就定下了。
向晴晴知道这个秘密后变的很沉默,向晚现在想一想,或许从那一刻,向晴晴就对她起了杀机。
只有她死了,向晴晴才有机会嫁给江衡。
呵……
向和平见女儿一直盯着他的右腿看,不由的叹了口气:“都怪爸爸没用,挣不到大钱,不然,爸爸再怎么样也不能让我的晚晚辍学。”
“您别这么说,之前是我自己不争气。”
原来的向晚是很不争气,奶奶不识字,对她的学习方面一直放任自流,导致向晚的基础很差,初中勉强毕业,回来后,向和平托人花钱让她进了附属一中,想让她重读一年初三看看。
向晚勉强跟着上了一个月,月考的时候,五科加一起,她才考了不到一百分。老师气坏了,怕她影响全班成绩,直接勒令她退学。
就这样,向晚辍了学,开始每天帮家里干活,再在外面做些零工补贴家用。
她每天造的灰头土脸的,再和光鲜靓丽的向晴晴一对比,向晚愈加的不被张兰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