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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深爱我毁灭我(第1页)

“吾主在上,请赐予我宽恕。”

布兰登做了个告解的手势,然后抬起头说道:“关于凯瑟琳的事我不会有所隐瞒,雷恩大人,这么久以来它就像一把尖刀横卧在我的胃里,而我现在要把它拿出来了,哪怕这会带给我割裂血肉的痛苦。那么,一切起因,都要从那天的集市说起……”

那一天是绿荫城城郊集市开市的日子,各乡各镇的农贸产品、小工艺品都会在这里进行买卖。那些熙熙攘攘的商贩中当然也少不了泉石村村民的身影,由于路途遥远,他们每月只能来一次、每次只能待上一到两天,所以他们比其他地方的人更珍惜集市带来的交易机会。

其实在几年前,泉石村的特产一直是交给熟识的流动商队去售卖,直到某天,一个名叫尤金的混混抱着‘去绿荫城见见世面’的想法偷偷钻进了商队货车——到了城郊集市,他为眼前的热闹景象感到震撼,更没想到那些商队口中‘除了我们没人会收’的山货只不过换个地方、就能卖出比原先高好几倍的天价。

尤金回到村子跟大家讲述了自己的见闻,所有人都愤怒了,他们一致决定跟黑心商队断绝来往,此后产出物的运输和销售、都由每家派出一个男人来共同完成。

这想法很好、也很单纯,等他们实施起来才现,最大的难题并非崎岖遥远的路程,所谓‘做买卖’也并不止‘把东西运到地方然后叫卖’那么简单。集市是公开的,缴纳小额入场费就可以进去摆摊,但没有路子的人永远也抢不到好位置,更会面临各种管理方的找茬挑刺,老实巴交的村民光是应付这些就够头疼了,哪里还有心思推销货物。

这种情况下尤金再次站了出来,他劝说乡亲们同意把销售额的四成拿出来孝敬市场主管,毕竟现在没有商队压价,就算只到手六成也远比之前赚得多。再之后,他充分挥了自己身为混混的优秀品质:死皮赖脸、死缠烂打,整整花了三天时间才让市场主管接受了那份‘孝敬’,这三天里,尤金像最忠诚的狗腿子那样跟他屁股后面,就差用舌头舔掉他鞋尖的灰尘了——如果不是这番做派,主管也不可能放心接受陌生家伙的贿赂。

路子打开了,有了靠山的村民们再不用担心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被管理员教训,而且每次赶集都能被安排在客流不错的位置,当然,最好的位置肯定是留给那些花了大价钱的大商贩,但目前来说也足够令人满意了。

那一日天气极好,城郊集市相较往常也更加热闹,因为前些天连续阴雨的关系,市民的采购需求在此刻得到了释放。不到一天时间,泉石村的果酒和山货就被销售一空,而且收益比上个月足足高了三成。

“去城里逛逛吧。”

在沉甸甸的钱袋子刺激之下,有人如此提议,“这次赚得不少,就算花一点又怎么样呢,婆娘们可没资格为了这个翻脸。她们只是舒舒服服地待在家里,而我们却要忙前忙后跑断腿,难道就不配瞧瞧绿荫城的女人、尝尝这里的酒吗?”

这话得到了多数男人的认同,个别人有些犹豫,不过很快也在同乡的撺掇之下点了头。他们在旧城区找了家酒馆过夜,第二天尽兴离开时,队伍里却多了一个女人。

她叫凯瑟琳,身段相当标致,只可惜脸上因为意外而留下老大一块疤痕,这对一个女人的影响是可想而知的——更何况凯瑟琳不是普通女人,她从事的职业对脸蛋和身材都有很高的要求,客户以男人为主,当然偶尔也会遇到某些口味独特的女人,无所谓,只要肯掏钱就行。

是的,凯瑟琳是一名妓女,而且凭借过硬的专业素养在旧城区混得很好。只不过这是她毁容之前的事了,脸上的伤疤导致她失去了跟同行竞争的优势,如今必须放下身段去伺候那些往日瞧不上眼的底层人,比如拾荒者、马夫、或者进城赶集的乡巴佬。

“哦,不用熄灯,我没觉得你哪儿难看。”

前一晚,跟她过夜的泉石村男人边脱衣服边说:“不骗你,真的,如果你跟我回村的话就能见到我家那位了,你只不过脸上有块疤,而她活像疤上长了张脸——哈哈,没错,你真该跟我回去瞧瞧,保证叫你重拾自信。”

“是吗?这么丑的话,那你当初干嘛娶她呢。”

凯瑟琳躺在床上、漫不经心地问。

“嗨,在我们那儿,找老婆的标准就是手粗脚大、能干活就行。”

男人急匆匆地压住了凯瑟琳,哼哼唧唧地说:“不过,要论这档子事,还得是你这样白嫩的城里女人才叫人过瘾,哦——实在太过瘾了——”

三分钟后,他过完瘾便转头睡去,凯瑟琳却思索好久才慢慢入眠。第二天一早,她对男人说:“好吧,我想我可以跟你回去瞧瞧。”

“啊?你真想去重拾自信吗?”

男人有些错愕。

拾你妈的自信——凯瑟琳叹了口气,耐心地说:“我想去做生意,懂吗?你们这趟挣了不少钱吧,我可以在那里待一个月,等你们下次进城时再把我带回来。既然你们村子的女人不能叫人满足,同为女性的我当然要替她们分摊一些压力,嗯,虽然是收费的。”

“这……”

男人有些犹豫,他先是找到同伴商量了一下,之后他们用十秒钟的时间拿定了主意。凯瑟琳就这样来到了泉石村,男人们小心翼翼地把她藏在一个老鳏夫家里,就像藏匿一件稀世珍宝。

之后的日子使凯瑟琳意识到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

虽然不能指望从这些乡下人身上榨取太多嫖资,但好在这里没有同行竞争,而且他们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可太令人喜欢了,是的,他们不会像城里人那样对自己的脸挑三拣四,反而显得唯唯诺诺,只要自己露出些许不满意,他们就变得格外谨慎且温柔,好像生怕自己会突然走人似的——那种态度,就仿佛面前脱光衣服的不是妓女,而是他们的祖奶奶。

这种待遇令凯瑟琳获得了极大的满足,要知道在绿荫城时,哪怕在旧城区、哪怕是一个养马的穷鬼,看到她的脸都会露出‘要的有点贵了、你哪值这份钱’的表情。

当男人下定决心合伙为某件事保密时,总能爆出惊人的团结。起初,这事儿并没有引起女人们的怀疑,她们只是疑惑为什么鳏居多年的老柯希迪突然成了自家老公重点关照的对象,他们每隔几天就会来上一句‘要下雨了,我去看看柯希迪是否需要帮忙’、‘哦,有日子没去柯希迪那里转转了,那老家伙可别出什么事啊’之类的话。

精力可以通过睡觉补充,口袋里的私房钱却只会因为睡觉而干瘪,才半个月的时间过去,就已经没有男人能拿出足够的钱一亲芳泽了。

“这可不行,我不做这样的生意。”

某天晚上,凯瑟琳无奈地对两个合起伙才凑够嫖资的男人说:“你们以为这是下馆子吗,两个人吃一碗面、就只用付一碗的钱?哦不不不,亲爱的,两个人一起上不仅要付两份钱,至少还得再多加一半才行,这是特殊玩法,明白吗?事实上我对你们已经足够优惠了,若是按照我以前的身价——算了,不提那些,总之,你们已经没钱了,让你们去找老婆拿钱干这个显然也不现实。那么,这段日子的缘分就到此为止吧,我会让老柯希迪用他的驴车送我回去,等你们下次进城、可以去老地方找我。”

那两个家伙沮丧地走后,又有一个人在深夜来到凯瑟琳面前,是尤金。

“我要走了,尤金先生,为那些成了家的先生们着想,我最好还是趁着夜色离开,以免被他们老婆看到。”

这半个月内,尤金是光顾凯瑟琳最频繁的人,他是村子里为数不多的单身汉之一,单身汉的坏处是没人帮他管肚子,好处是也没人管他的钱。凯瑟琳一边收拾行囊、一边客气地说:“这些天多谢你的关照啦,下次进城时别忘了找我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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