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权装作一副不好意思的姿态,说道:
“薛公子谬赞了,孙某从小是读了几本书,但是绝对没有薛公子有才,所以这作诗一事就不用了吧?”
薛厉一听,乐了,你不会作诗才好,你要是真能作出来一两句不错的诗句,那这还反倒给你长脸了。
心下虽然高兴,但是嘴里可不是这样说的:
“孙二公子实在是太谦虚了,丹阳和吴,二郡之人,谁不知道孙家二公子的才名啊?
所以孙二公子就不要推托了,随便赋诗一即可。
天色已晚,我等在听闻孙二公子大作之后,也好早些回去了。”
我擦咧……
孙权心里好笑,你这小子找的什么蹩脚理由啊?
还两郡之地都听闻我孙权的大名?
要真这样,你现在和刚才那个马屁精还敢来找我的麻烦?
还什么我要不作诗你们就不走了呗?
还把责任推到我身上?
得,刚才看你们做了一些狗屁不通是诗词,那自己也就如你所愿,找一像样的诗句给你们开开眼。
孙权低下头,回忆着自己前世看过哪些描写母亲的诗句。
薛厉一看孙权低头不出声,顿时有些高兴,看来有希望。
“孙二公子如何啊?
有诗作了就念给我等听听,让我等见识见识孙家的文采。
要是一时之间做不出来,也无妨,自罚三碗即可。”
孙权一听,又乐了,这还将上军了?
正好,自己还真想起来一歌,应该够用了。
于是孙权开口说道:
“得,既然薛公子话都说到这儿了,那孙某就勉强赋诗一好了。”
啊?还真做出来了?
不光是薛厉愣住了,其他那些上百的文人学子也都愣住了。
不过惊讶归惊讶,但是每个人都竖起了耳朵,想仔细听听孙权到底能写出什么样的诗句。
“慈母手中线,
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
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
报得三春晖。”
听完孙权所念之诗,现场一片寂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