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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一战(第2页)

张喆看大家在家里没有事情,就建议大家到村里转转。

“好啊,好啊,这里的空气好新鲜啊。”

何璐第一个表示赞同。

对于从大城市第一次来乡村来说,这里什么都是新鲜的。水景村背靠孤峰山,风景秀丽,唯一的遗憾是没有水。估计水景村并不是水多,而是人们希望这里常年有水。

走出了院门,到处都是不知名的鸟出的叫声,一会儿又是牛叫声,还有村头放羊的羊倌的鞭子声。

李寡妇站在门前,看着这些从城市来的光鲜亮丽的年轻人,充满了嫉妒。张家傻小子好福气,出门一趟,竟然认识这么多的城里人。

张喆带着朋友们在村子里转悠,村里人都投来了异样的目光,没有了傻子,就没有了些许乐趣。

一路走来,穿过村里的田地,就离孤峰山不远了。平原出大川。因这里地势平坦,甚至有许多雨水冲刷的深沟,本就不高的孤峰山反而显得挺拔,一眼望去,颇有气势。

“你们看,那边就是我太爷爷的坟地。”

张喆指着自己家田里的土冢,虽然没有立碑,但是张平安经常打理,上面没有一根杂草,与周围的坟地格格不入。

“明天早上,我们来这里祭拜,为什么爷爷是衣冠冢,我也不清楚,只是听村里人说的,我想以后一定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望着爷爷的坟地,后边就是那孤峰山,孤峰山是一座死火山,横亘当地无数年,在黄土高原上显然不多见。

天色渐晚,村里已经飘起了袅袅炊烟。这里家家都种果树,每当冬季的时候,是剪果枝的好时节,每年剪下的果树枝,大多当成了燃料,基本上够一家一年做饭取暖使用。

几个人沿着村里的路下来,回到了家里。

张平安已经做好了饭,是当地最有名的蒸拌菜。据说当年西省人善经商,经常去富庶的地方,看着人家吃着粉蒸肉,觉得美味无比。西省人多贫瘠,且多勤俭,像那样吃肉一年都没有几次。后来人们就少放肉,多放菜,没有糯米粉,就用面粉代替。做出来照样香喷喷,成为家家户户招待贵宾的主打菜。既可当主食,又可当菜。

院子里已经飘溢着拌菜的香味,看到孩子们回来,张平安就揭开笼盖,随着水蒸气的升腾,满屋子都是拌菜的香味。

农家人吃饭简单,每人盛上一碗,浇上蒜汁,任谁都忍不住唾液分泌。

大概是饿了,几个年轻人大口地吃了起来,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人们都吃的大鱼大肉,如今的拌菜正符合健康饮食。

看着孩子们吃得香,张平安和陈铁梅笑了起来。

“天天就知道上网打游戏,学不好好上,家里的事也不管,我怎么养出了这么个东西来。”

快吃完饭的时候,门口响起了叫骂声。一个汉子用脚揣着一个十四五的男孩走过,后面是一个女人不停地拽着男人。

“儿子,还认识这个孩子吗,他就是你小时候的狗蛋。以前经常和一批孩子跟在你后面,后来跟着他爸去了县里上学,现在都这么大了。”

张平安看着门外这一幕说。

“现在的电脑真是害死人了,你说狗蛋到了县里,整天上网打游戏,什么也不干,学习是一落千丈,眼看就要完了。”

张平安说着,想着自己的孩子,摇了摇头。

他们谁都没有注意到张喆的变化,此刻张喆的天眼打开,却看见那孩子背上是一个似猴子的怪物,嬉皮笑脸地看着后边的男人和女人,不停地挑衅。而那孩子,已经完全不能控制自己。

大家都不知道张喆的事情,不论是何家乐还是安娜,都把这件事限于几人知道。

张喆想起了这个叫狗蛋的孩子,住在村里的村委会边上,他爸当年在村里贩卖药材了财,就全家搬到县城里去了。

吃好了饭,大家都回到了屋子里,张喆说自己有事出去一下,张平安也没有多问。

张喆拿起了戒天尺,他想去一探究竟。

狗蛋毕竟是自己的玩伴,当年自己只有六岁智商,顶着个大人的躯体,已然是村里的孩子王。现在十五六岁到十八九岁的孩子,小时候都跟着张喆玩过。

看着狗蛋被心魔所控,张喆自然不能旁观。先不管到底会怎样,今天这个忙一定要帮。

来到了村委会旁边,张喆就看见狗蛋在家门口的石墩上,蹲在上面,嘴巴里叼着一支烟,腾云驾雾好不自在,全然没有刚才父亲追赶时的狼狈样。

看见张喆过来,他站了起来。“傻子,过来,叫爸爸。”

狗蛋站在石墩上,眼睛轻佻地看着张喆,对于这个当年的孩子王,他可是没有一点尊重,还和年纪大点的孩子一起欺负过张喆。

对于张喆来说,他的天眼看见的是狗蛋背后的心魔,它站了起来,对着张喆指手画脚,却没有看见张喆直盯盯地看着它。

忽然,张喆从后背抽出戒天尺,戒天尺的缝隙中闪烁着绿色的流光,猴子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股强大的吸力拽了起来。它的手指深深地现在狗蛋的身体里,紧紧地不肯松手,还是无济于事。

“你个傻子,到底是谁,你要干什么。”

猴子这时才现张喆能够看见自己,心下大惊。其实它寄宿在狗蛋身上才两年的时间,没有想到宿主还没事,自己就要消失了。

“啊。”

它大叫了一声,随着戒天尺的流光,被吸附到了张喆的大脑里。

猴子不停地摸着自己的身体,大喊着:“我完了,我完了。”

躺在地上,吓得浑身瑟瑟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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