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o年代初,武侠小说和武侠电影在全国掀起过练武之风。张君不知从何得一本拳谱,练起了武功套路,着迷于&1dquo;南拳北腿”等武功分类,并专攻腿功,在当地很有名,老百姓戏称他为&1dquo;神腿张”。
正是该好好读书的年龄,他却不好读书,专好武功,学习成绩极差。虽然练武的条件并不好,他宁愿花时间和精力自己制造沙袋、石锁等练武工具,也不愿专心读书。常常打架斗殴使他增长很多实战经验,他深知,单靠神腿并不能保证打赢对手,碰上操家伙的对手就麻烦了,一件称手的武器更具优势。所以他开始练湘西、鄂西和川东南一带民间盛行的一种拳法套路&1dquo;板凳拳”,练得&1dquo;流颗颗子汗”。1o来岁就能手握长板凳腿将长凳舞起来。既可攻击对手又可防护自身是&1dquo;板凳拳”在民间盛行的主要优势和吸引力。
张君勉强读完初中,考不起高中又不愿好好务农,便开始在社会上混。在当地,他个子高、力气大、功夫很好,名气渐渐大起来,凡有打架斗殴之事,老地痞们纷纷请他帮忙,他常常以一敌三也能打跑对手。很显然,在社会上混得久了,他的头脑也开窍了,他大概明白了地痞流氓为什么要打打杀杀争斗没完的道理了,即地痞必须打倒老地痞才有生存余地,直到更的一批地痞成长起来将他打垮为止。如此冷酷无情的生存状态没有使张君打退堂鼓,相反助长他的冷酷无情。在凭个人力量无法控制和主导他的地位的时候,这个初现恶魔特质的少年开始拉帮结派,小小年级就展了团伙犯罪的意识。据当地人说,张君打过的群架中,最出名的一仗,是跟一个叫张上游的人率领的团伙打架,张君团伙打得对方落花流水,当年在社会上混过的人,至今记忆犹,张君的凶残在当时就传遍了当地。
1983年,全国严打刑事犯罪,张君流氓团伙当然难逃法网。小小年纪的张君被送进少管所劳教三年。
恶魔就是恶魔,本性注定难以改变。此时的张君心理已经变态,满脑袋都是犯罪细胞。几乎任何与他相关的生活问题他都用暴力解决。他迷信也崇尚暴力。1987张君用匕逼着肖月娥的的父亲,强行要娶月娥为妻。肖月娥为他生了两个儿子。两个儿子的名字合起来念是&1dquo;枭雄”的读音,可见张君那种渴望独霸一方的恶魔般的抱负。整个8o年代,张君几乎无恶不作。
1989年,张君再度入狱,由于作恶太多,判刑5年。在其服刑期间,其妻与之离异。然而牢狱改造对张君这样的人渣却难见成效,出狱之后,犯罪依然不可避免。并且犯罪手段也升级,打架斗殴的小儿科,他已不屑为之。对于金钱的渴望已严重扭曲了他心理,原本就变态的心理更加变态,一个恶魔已磨练成形。
第一件血案就是两条人命
1993年,张君穷得连稀饭都喝不起,而他不务正业的本性注定无法得到满足他需求的金钱,抢劫的念头几乎自然浮现,并且立刻付诸行动。他自制了一支手枪,开始寻找目标。
他在安乡县街头游荡时,碰到了当初在少管所认识的朋友刘某某,互相一看,穿得都挺差,一样的穷得叮当响,俩人便聊起挣钱的事来。先是谈做生意,都觉得生意不好做,来钱太慢。时下做生意没有本钱不行,本钱太小不行;加之做生意的人太多,竟急也激烈;做生意又讲究门路,又到哪里找门路呢。刘某某唉声叹气,吃饭都困难,哪来的本钱。
张君说可以去偷,二人都觉得做小偷太没面子,去偷有钱有势的人,又晓得谁家都不会把大把银子放在家里,一旦被抓就太不划算。俩人聊来聊去,觉得干就干大的,狠捞一把,被抓了就认死,没被抓就可以潇洒。
张君认为,干啥都不如抢,抢最直接。
刘某某也认同他的看法,只是觉得没把握,怕出事。张君说,就看你胆子大不大了。刘某某说,老子胆子还不大吗?
张君说,你敢不敢杀人?刘某某说敢,只要有钱挣。张君就说,要保险一点,就得杀人灭口,这可是掉脑袋的事。刘某某表示不怕死,反正是活一天算一天。
张君就说他看中了一个地方,估计能抢到一大钱。刘某某跃跃欲试,问:用啥子抢呢?张君给他看了自制的手枪。俩人就这么定下来。
那天晚上,俩劫匪撬开一家副食品批店的门,女店主李某惊醒,被张君用枪逼住,欲实施强奸,女店主奋力挣扎反抗,张君开枪将她当场打死,同时误伤了同伙刘某某的腿。张君背着同伙逃到他岳父家里,刚喘口气,就听见乡里广播响了,要求医生到乡里集中。张君担心公安顺血迹追来,胡乱填饱肚子,背着同伙往湖北方向逃,逃了一阵,觉得累了,张君也懒得再跑了,他转念一想,要这么跑下去,没准就跑不脱了,歹念顿生。
张君环顾四周,看见一柄大铁锤。他在心里暗下决心,以其让同伙拖累自己,还不如干掉他。就用铁锤砸死他吧。
刘某某伤了腿,行动不便,坐在地上呻吟。张君抬来铁锤,笑着走过来。刘某某不知他要干什么。那知张君直走到他面前,抢起大锤就砸向他的脑袋。刘某某脑浆四裂,当场死亡。张君用石头捆住尸体,将其扔进了安乡河。从此亡命天涯,村里人再没见过他。
亡命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