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清揉了揉太阳穴,“姐,现在什么年代了,顾欢喜是个很聪明的小姑娘,她以后能接管顾氏也未可知,以后这样的话别再说了,尤其是不要当着欢喜的面说。”
她说着瞄了眼后边拐角处被风吹起来的黑色长,心里叹了口气。
站在拐角处的顾欢喜理了理头,去洗了手回病房喝粥。
这位谭维维自觉堂妹嫁到顾家是自己的功劳,三天两头来顾宅,把自己当主人一样对陈嫂颐指气使,一会说陈嫂做的菜太辣,一会又说陈嫂煲的汤太咸。
陈嫂干脆把厨房让给她,没想到她看着五大三粗,也是做菜的一把好手,江南菜做的酸爽可口,顾欢喜换了口味多吃了半碗饭,顾客一高兴就让谭维维常来。
这一常来,就常的没边了,她几乎隔三差五的来顾宅,顾客后来受不了她的大嗓门,都不怎么回来了,谭清才让她消停了一段时间,顾欢喜也能安生读书。
顾客去世以后顾欢喜就离开天都了,没想到回来没几天,谭维维又来了,她是听说自己回来了,怕自己和谭清抢顾宅?想到当年在医院听到谭维维说的,让谭清生个儿子稳定地位的话,顾欢喜失笑。
顾欢喜吃过早饭决定回顾宅一趟,她正想着这半山别墅打车都打不到,在手袋里找口红时竟看到一把保时捷的钥匙,她又翻了翻手袋,现除了钥匙还有零钱,银行卡,便携式充电宝……
他还是很贴心的嘛,她内心又柔软了几分,含笑下楼,开车离去。
顾宅的停车场,停着一辆特别拉风的红色跑车,顾欢喜知道这是谭维维的车,她第一辆跑车就是顾客随手送的,说是感谢她时不时来顾宅做饭。
谭维维见风使舵,知道顾客不喜欢自己扯着嗓子满宅子喊话,就收敛性情,柔声细语,配着她那副人高马大的豪爽模样,特别怪异。
后来她明里暗里向顾客要了好几辆车,都是跑车系列,顾客大手一挥,根本不在乎,直接让财务给谭维维划账,喜欢跑车,看来精明的人都喜欢刺激嘛,顾欢喜一边暗忖,一边向庭院走去。
雨后初晴,庭院里花木抽新,有泥土的味道。说起来,顾欢喜对谭清比较尊重的很大一个原因,是因为她和母亲真的很像,不管是气质还是爱好,她嫁到顾家多年,从来不干涉顾欢喜的事,也从来不主动要求撤掉关于宋明乔的东西,不争不抢,她知分寸,也很聪明,很难让人讨厌。
宋明乔喜欢花草,特意在庭院中间辟了很大一块地,自己种花种草,来了兴致,还会让陈嫂种一些新鲜的青菜,她不像其他富家太太喜欢交际酒会,她只爱她自己的天地。
可是在顾欢喜记忆里,宋明乔一直是郁郁寡欢,就算笑,也仅仅是微微扯了下唇角,从来不曾真正开怀过。
刚进大厅就看到沙上躺着的一大坨……哦,不,一大块肉,谭维维。
她真是比之前要胖很多啊,红色的连衣裙在她身上勒出不止两三跟肉条,她斜躺在沙上,一手拿着水果盘,一手往嘴里不停地塞洗好的草莓。
在一旁看书的谭清看到顾欢喜,站起来,“欢喜,你回来了。”
谭维维这才费力地转头看了眼顾欢喜,“呦,欢喜啊,几年不见,真是越漂亮了,来来来,坐坐坐,到阿姨这儿来,阿姨买了时令的草莓,特别甜。”
顾欢喜站着没动,笑盈盈地看着谭维维,像是看跳梁小丑一般,“我竟然不知道我回自己家还得让别人让着我落座吃东西?”
顾欢喜将手包放在旁边的架子上,径直坐在上的位置,在上流社会熏陶多年,她知道什么样的表情和坐姿能让人敬畏又胆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