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锅后,裴秀立刻夹了一筷子,尝尝穿书后的厨艺。
真香!原汁原味的食材,果然不需要太多的调料。
路过的邻居闻到味道,忍不住议论——
“这是裴秀家炒菜的香味吧?难道她真的从高家回来啦?”
“人都是有脾气的,高灵骂得多难听啊,要是我女儿被小姑子骂成那样,我肯定也让她回娘家住一段时间。”
“裴秀能和你女儿比吗,裴秀哪里有什么娘家。”
“可怜见的……”
“瞧你说的,裴秀哪里可怜啦?好歹嫁了个大学生,以后高亮可是吃公家饭的人。我看她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以前真没看出来,她竟然这么拿乔,这点委屈都受不了。”
“我也觉得!你看,就因为婆婆让她干活,她不开心,跑回娘家,把小姑子的东西扔掉,还在家里吃香喝辣,心情完全不受影响。我反正不敢要这样的儿媳妇。”
“……”
第3章
过去一个月,高家的一日三餐都是裴秀做的,同样是萝卜青菜,裴秀却能做出不一样的味道。
高满才吃了一口,就把筷子一撂,蹙眉对刘凤兰说:“你烧的什么菜,没滋没味的!”
高兵立刻附和道:“就是,跟裴秀做的饭比,差远了。”
高灵冷哼一声,没说话。以后去城里生活,请个好点的保姆,做的肯定比裴秀好。她要利用重生的优势,指导大哥和那些对他仕途有用的人结交,等大哥大学毕业,她就能住省城了。
早上被裴秀漠视,刘凤兰在镇上转了一圈,跟每个遇到的人说裴秀如何闹脾气如何不好相处如何不尊重老人,嘴碎完回家,心情终于好一些。
结果又被老头子说她做饭不好吃,儿子竟然帮腔。
刘凤兰自己也觉得不好吃,可是老头子摆脸色,她心里就堵得慌,“能一样吗,裴秀到咱们家来,不用买油买盐,油跟不要钱似地往锅里倒,能不好吃吗?”
高兵说:“哪有,前几天裴秀倒一点点油,你就骂她了。可是裴秀炒出来的菜,还是很好吃啊。”
再次听到弟弟替裴秀说话,高灵的火一下蹿上来。
上辈子警察不知道从哪里得到消息,查到裴秀的死有蹊跷。最后也是高兵意志不够坚定,跟警察说透露了一些信息。庆幸的是大哥做事周密,没有留下关键线索,他们兄妹才免于牢狱之灾。
即便是这样,她的工作还是丢了……
高兵还狡辩说:“警察给我回忆了一下裴秀过去对我们的好,给我们请家教,全力支持我们读书,后来还给我们在省城买房安家落户……我突然也觉得良心过不去,所以才跟警察透露了一些信息。”
对裴秀需要良心吗?她阻碍大哥的前程,拖累他们被人嘲笑。至于她赚的钱,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给他们吗?没有高家的庇护,她早就被地痞流氓轮了几百回了!
“高兵你的眼皮子怎么这么浅!吃了几顿裴秀做的饭,就恨不得给她当孙子。”
高灵瞪着高兵,咬牙切齿地说道。
作为家里最小的儿子,高兵其实比高亮还得宠,听到高灵的话,高兵当然不会就这么受着。他冷嘲热讽地说:“高灵,你是不是只把沾了屎尿的衣服换了,没刷牙漱口啊,嘴巴真臭。”
高灵蹦起来,“你说什么?”
高兵拍桌子,“说你恶心!嘴巴臭!”
姐弟俩突然就上手,饭菜打翻。
高满才怒骂,摆出家长的威严,却无人理睬。
刘凤兰一时间不知道该心疼被糟蹋的粮食,还是该心疼被女儿拿椅子砸伤的儿子。
下午,裴秀去镇上逛了一圈,找了木匠把家里大门巩固一下,又找锁匠换了把锁。
女性独自生活,最重要的是安全。
处理完这些,已经日落。
裴秀沿着门口古运河水流的方向,走了大概十分钟,就到了她家的自留地。
裴老太太回落夕镇前,已经安排人把两层小楼盖起来,也不知道是因为她没要,还是因为集体土地没划分给她,反正除了这块自留地之外,她家没有其他的地。
自留地种菜,正好够她们祖孙平时吃。
裴秀掰了几根玉米,又割了一些毛豆,正准备回家,突然听到一阵呜咽声。
嗯?怎么回事?
裴秀竖起耳朵仔细听,确定自己没听错,便循着声音找过去。很快,她就在玉米地的另外一端看到一条受伤的狗,竟然是德牧。
看到她,狗子满眼戒备,踉踉跄跄地往后退了一步,很快又倒下。
裴秀也正好借此看清楚,狗子的前腿皮开肉绽,看着像是被刀砍的,血迹还没干,而且不止一刀,让人触目惊心。
“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
裴秀安抚道。
狗子盯着裴秀看了几秒钟,也不知道是从她眼神里看出她确实是友善的,还是知道自己逃不掉认命了,狗子没再反抗,低下头继续出痛苦的呜咽声。
半个小时后,裴秀带着受伤的狗子来到镇上的兽医家里。
说是兽医,其实他的主业是阉猪阉鸡的,顺便卖点家禽吃的药。
看到裴秀抱着血淋淋的狗子出现,绰号叫许三刀的大叔吓一跳。
“许三叔,您帮忙给狗子把伤口处理一下,血再流下去,它会没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