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呆了呆,不是那么邪门吧?“为什么要叫紫陌?多古怪的名字。”
小红用力替我收紧束腰,这是来自西洋人的习俗。“我怎么知道,是妈妈取的名字。”
我叹了口气,难道真的有命中注定这种事情吗?
装饰完毕,小红没有忘记将一把小小的白色蕾丝阳伞塞在我的手中,这也是来自西洋人的习俗,无论是否下雨,只要出门就要带上一把小伞。
我袅袅娜娜地向外走去,所经之处每个人都怜悯地看着我,因为她们知道,当我走出去以后,可能就再也不会走进来。过去的十年,这样的事情已经生过许多次。
经过如此装扮,我便如同一个刚刚留洋归来的富家千金,谁又会想到我竟是一名暗藏杀机的杀手呢?
门外停着西式的马车,车夫亦是西装革履。
上马车之前,我回头张望,妈妈低下头抹了抹眼睛,我才不信她会流眼泪,这么久以来,我从未见过她流泪。
我在心底誓,我会活着,我一定会活下去!;
第二章怪物
马车去的方向是外白渡桥附近的和平饭店。这里即将召开一个慈善拍卖会,拍卖所得的款项将全部捐献给红十字会以救援流离失所的孤儿。
诸如此类的活动,上海滩每隔一两个月就会由不同的机构以不同的名义举办一次,参加的人大多是社会名流。
我并不关心参加什么活动,也不关心妈妈是如何将我介绍进入这个名流圈子之中的。我翻看着手中的小册子,上面有我的资料:
叶紫陌,海外华人大亨之女,十岁随父母迁居南洋。父亲经营橡胶企业,拥有大片橡胶园。
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介绍,连父母的姓名都没有。
翻到第二页,就开始介绍李凡。
我以最快的度将手中的小册子看完,看完后唯一的感受就是:这个人很变态!
他的生活习惯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他不抽大烟,定期参加体育运动,对于骑马射击之类的活动很感兴。唯一让我感觉到变态的就是他对于女人的态度和他每个星期用掉的香胰子数目。
小册子上记载,他和每个女友相处的时间一般不会过两个星期。而且曾经成为他女朋友的人五花八门,包括社会各个阶层的各类女人。
除此之外,便是他使用香胰子的度之快,实在令人咋舌。他几乎每两天都会用掉一块香胰子,香胰子尚是舶来品,每块售价不菲。普通人家是绝不会去买这种奢侈品的,而两天便用掉一块的人,不是钱多得没处用,便是洁癖到病态的地步。
我颓然将手中的小册子抛在马车的座位上,这样的一个男人,我要怎样才能让他注意到我?
马车停下来时,我仍然不得要领,只得硬着头皮下了车。也许任务不能达成,我还能够活着回去!忽然想到这种可能性,让人心里便不由得窃喜起来,他最好看不中我!
看门人大声地传报着到场的宾客,每个名字都是上海滩上尽人皆知的。我一边与名流太太们轻声谈笑、饮着红酒,一边小心地倾听着来客的名字,但直到拍卖开始的时候,我都不曾听到李凡的名字。
他会来吗?我有些心不在焉起来,如果他不来,那便不是我的错了。
忽听拍卖主持大声说:“西夏古物,罕见琉璃花饰。色泽晶莹剔透,触手生温,据说由贺兰山顶天然琉璃所制成,为西夏太子李宁明一位宠妃生前所有。底价一万美元!”
我不由自主地抬起头,并不仅仅是因为这天文数字般的价格,也是因为西夏太子李宁明这几个字。
拍卖主持人的手中托着一个玻璃钟罩,罩子里放着一枚小小的头钗。
好熟悉的头钗!
好像在梦中见过。
冥冥之中似乎有什么力量正在控制着我,让我不由自主地举起了手。如果我拍下了这支头钗,妈妈恐怕会破产。
四下里传来妇女们的赞叹声和男人们倒吸一口凉气的声音,我固执地高举着手——我是南洋大亨的女儿,我家财万贯!
“这位小姐一万,还有没有更高的?”
拍卖主持人的声音千篇一律地充满激情和煽动力,最好再来几个人竞拍,价格越高越好!
果然,一个清朗的声音适时地加入:“两万!”
赞叹之声更加响亮地从四面八方传过来。我回过头,看到一个男人,二十多岁年纪,身穿白色西装,脸上戴着一副金丝眼镜。
身边的人们窃窃私语:“是李凡!怪不得那么大的手。”
我狠狠地瞪着他,这就是李凡。人确实长得不错,但怎么像唱文明戏一样穿一身白西装?
我又举起了手,“三万!”
如果妈妈在我身边,我一定当场毙命。
李凡的脸上露出邪恶的微笑。“四万!”
他轻言细语地说。
看来他对于这个东西是志在必得,我的理智恢复了,既然你那么想得到这件东西,我索性把价再抬高一点儿。我豪迈地举手,“五万!”
其实未必要一万一加,但既然他加了一万,我当然不能输给他。
我挑衅地看着他,再加啊!
李凡脸上的微笑更加动人,在这一刻,我充分见识到了他的恶魔本性,妈妈让我刺杀他,真是一点儿都没错。“既然这位小姐对这件古物这么有兴,当然是女士优先,我就不和这位小姐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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