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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互为原被告的官司(第1页)

从前,在甘州府(今甘肃省张掖市)出了一件怪事。

一般来说,一桩官司,只有一个原告、一个被告。

这件事,之所以说它是怪事,就是两个人打官司,都说自己是原告,要控告对方。

时间过去很久了,这两个人的真实姓名,已经没有人记得的,案卷也已遗失,无从查考,这里就用张三和李四来称呼他们吧。

话说这天,张三李四两人,一起来到了甘州府张掖县的衙门,击鼓鸣冤,要控告对方。

张掖县令升堂问案。

按照惯例,他问谁是原告?谁是被告?

张三抢先说:“我是原告!我要控告李四造谣污蔑,败坏我的名声!”

李四也不甘示弱地说:“我才是原告!我有事实、有证据,还有人证!我要控告张三不讲信誉、耍赖皮,想侵吞我的财物!”

张掖县令感到非常惊奇!

自从做官以来,他审理的案件,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同一个案件中,互为原被告,要控告对方的怪事呢!

不由得心起好奇,详细地讯问案由。

原来,张三和李四,是嫡亲的表兄弟。

前些时,张三带着妻子去塞外谋生,李四在家也没有什么好的事情可做,就跟着他们一起去了。

一路上风餐露宿、昼行夜歇的不停赶路。

这一日,来到了甘州府的东边几十里,因为急于赶路,错过了投宿的驿站。

无奈之下,只好硬着脸皮连夜赶路。

奈何月黑风高,慌不择路,几人匆忙之中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前方的路了。

几人如同没了头的苍蝇一样,四处乱窜。忽然在路上遇到一人,穿着打扮像个仆人,但身上衣服却也亮丽贵气,想必他的主人家一定是富贵人家。

张三和李四连忙上前问路。

仆人奇怪地问道:“天早就黑了,你们如此匆忙赶路,是有什么急事吗?”

张三做了个揖,说道:“实不相瞒,我们也不是有什么急事,只是无意中错过了投宿,只能连夜赶路。谁知屋漏偏逢连夜雨,走到此处又迷了路。还请老哥给指条明路!”

那仆人貌似恍然大悟地说:“原来如此!这是一条偏僻的小路,平时很少有人走的。我说怎么有这样一群人走过来呢!原来是迷路了啊!”

李四也央求道:“请老哥给我们指明方向!我们感激不尽!”

那仆人说:“天色已晚,此处又人迹罕至,我担心即便是给你们指了路,只怕没多久,你们又迷了路!”

张三不由焦急不已:“那如何是好啊!”

那仆人热情地说:“我看不如这样:我主人家就在这附近不远,你们今晚就过去借住一宿,等明早天亮了再走吧!那时你们也可以看清道路,我再给你们指一条到管道的近路,你们就不会再迷路了!”

张三说:“深夜去贵府打扰,不好吧?”

“无妨!我家主人是远近闻名的大善人,平素又热情好客。你们去借宿,他一定不会拒绝的!”

张三感激地说:“既然如此,那我们就过去叨扰一夜吧!

那仆人说:“不必客气!几位跟我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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