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二世元年(前2o9年),秦皇子公子高为保家族不被株连,自请陪葬于父,李斯和赵高并未牵连其氏族。
然,高氏族仍无法心安,特遣散家族,从此归隐于野。
骊山之麓,阴暗潮湿的地下宫殿深处,王诩的身影瞬间出现在这片无人问津的空间中。
望着大殿中暗红色的木质厚棺,王诩大手一挥,封死的棺盖一下子被掀开,棺材中的情形一览无遗。
只见,棺材中躺着一身高八尺,脸色苍白衣冠琳琅的男子,身边是无数金银财宝跟皇子金碟玉器。
王诩来到棺材边上伸出右手拇指往男子鼻下探去,察觉到微弱的鼻息之后,他才庆幸道:“没来晚,还有得救。”
说完,他便从怀中拿出一粒青褐色的丹药掰开男子的嘴唇喂了进去,喂下丹药之后,他一把抓起男子的肩膀把男子带出棺材,身影一闪便消失在原地。
再出现之时,已出秦国地界来到一不知名之地。
“唉。”
望着手中的人儿,王诩低声长叹,随即把人放在地上平躺。
把人放在地上后,见不远处便有一条小溪清澈的水流正缓慢流淌,王诩双手结印,顿时重重虚影浮现。
待到印成之时,右手两指朝溪水轻轻一点,流动的溪水一点点腾空汇聚,不多时便汇聚成一滩泗水。
“醒。”
只见王诩两指轻轻一点,那滩泗水直接浇在那人脸蛋之上。
“嗯?”
泗水浇在脸上,地上的人虚弱睁开双眼,脸上也从原先的煞白逐渐恢复成鲜红色。
“我没死?”
“还是说,地狱也有这蓝蓝的天?”
清醒的人儿望着碧蓝的天空陷入自我怀疑。
“汝是没死,不过跟死了也没啥区别。”
看着地上喃喃自语的人儿,王诩很是残忍的说出事实。
公子高,那痴儿子嗣之一,为避免家族糜难遭受劫难,他自当伸出援手救之一命,可从今之后,大秦河山三栽亡,世上再无公子高。
“可是先生救高一命,多谢先生再造之恩。”
“请先生受高一拜。”
得知自己未死,高兴之余公子高也反应过来,对着王诩便是一跪三叩。
“吾救的并不是皇族公子高,而是一位有缘凡人,汝可明否?”
望着地上跪着的公子高,王诩提醒道。
此人命不该绝,他自当指点一番,也算是为那痴儿留下点血脉。
公子高悟性不差,立刻便明悟他言语中的含义。
“高明了,从此红尘,不再有公子高,徒留凡夫俗子一布衣,生不显其名,死不入祖祠。”
公子高抽泣道。
先生言中之意他明白,在他自请陪陵那刻起,公子高便亡于世间,如此方可保高氏一族安危。
先生虽救他一命,他却无法往返家族,从此只有隐姓埋名方可苟活。
“汝既明悟,自当从此讨活。”
见公子高如此聪慧,王诩顿感欣慰,不愧是那痴儿的子嗣,才智也不俗。
可惜,生在帝王家,却无帝王命。
这公子高怎么就不是那痴儿的长子呢!
若是那痴儿眼中能入此子三分,这江山或许会是另一番光景。
“再谢先生再造之恩,高没齿难忘,此生定尊先生为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