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陛下,你这么说可就错了呀,您是追缉是可以追缉的,但你就不一定追得到我。”
“弗班斯先生,你还挺自信的嘛,我且问问你啊,一国之力跟一人之力,谁大呀?”
“自然是一国之力大啊。”
“那不就对了嘛,你要是敢逃走的话,我就举全国之力来追你。而且从你答应下这个要求开始,我的兵力就已经准备把全程都给戒严了,让你没地方跑哦。”
“啊,会这样,国王陛下到底用什么办法把那些消息给传递出去的?”
“这你不用管。总而言之,你想逃的话,绝对不会给你好果子吃的。”
“国王陛下,这你就说错了,其实一人之力在某些时候也可以大于一国之力的哦。”
“哦,怎么说呀?”
“很简单呀,如果我现在刺杀国王陛下的话,那又会怎么样呢?”
要知道,当年唐睢对秦始皇就是这么干的。而且庄子在《论剑》里面,可是有句着名的话,匹夫之剑,上决颈领,下决肝肺(虽然说这句话是在讽刺匹夫之剑的无力,然后后面的话就是我加的了。)不过,流血五步,伏尸一人。
“哦,是这样子的吗?那你到底是什么实力?我倒是很想体验一下,对付了好几个魅魔的弗班斯先生,力量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说完,他拔出了剑,摆出与我战斗的姿势。
“啊,国王陛下,您随身携带着剑啊。”
“不是吧,弗班斯先生,你在开什么玩笑?为什么我不可能随身携带的剑啊?”
“可是,国王陛下,您这么搞的话,我身上没有剑,那我要怎么刺杀您呢?”
“那好啊,既然你还想刺杀我的话,现在罪又加了一等哦,还有个弑君之罪又放你身上了哦。”
还能这么给我定罪的吗?不过好像是我自己提的就是了。
“呃,国王陛下,我觉得三条死罪好像有点太多了。”
“哪有,哪有,三条死罪,才对得起您弗班斯先生嘛。”
“好吧,好吧,是您技高一筹啦,我回去好好考虑这件事情就是了。”
“这才对嘛,弗班斯先生。”
他边说着还边拍了拍我的肩膀,“你知道你的住处在哪里吗?”
“不会是国王陛下,您钦赐我的那个住宅吧?”
“弗班斯先生,你挺聪明的嘛,我就喜欢跟聪明人说话,就是这个样子。”
“那我还想知道旁边有没有保安呢?”
“保安是什么东西啊?是不是守卫你住宅周围旁边的护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