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零是很想一个人去过只属于自己的生活的。
想出去看看,却又不知道该去那里,毕竟大城市寸土寸金。
住在别人家里一辈子都要看别人脸色,这不是长久之计。
如果就这样一直下去,自己欠灵琊的会越来越多。
到时候自己欠灵琊的太多,以至于只能用自己的未来来尝还。
这不是凌零想要的。
灵琊可能会愿意跟自己生活一两年,可七八年,或者更久以后呢。
灵琊这么帅的女孩子,喜欢她的男孩子不会少的吧。
自己虽然长相也十分不错,但自己现在吸引灵琊的地方更多的是因为那十点魅力吧。
世上总会有比自己更优秀的人,更好看的人。
自己不可能永远年轻,万一以后那天灵琊不喜欢自己了,感觉腻了。
自己又该怎么办,那时候的自己已经有了别人的痕迹。
身上有了别人痕迹的自己又怎么能再去找别人。
凌零觉得灵琊并不是真正的喜欢自己。
现在之所以这样,完全就是因为那十点魅力值所带来的吸引。
一直闲在家里也不行,得找点赚钱的事情做才行。
凌零也是下定决心,不能一直在家里吃完睡,睡起来吃了。
必须要多赚点钱才有安全感,那怕一个人也不会没办法生存。
赚钱的话,应该用什么方法赚呢。
打游戏?自己好像没那天赋,直播?播什么,对着摄像头嗑瓜子吗。
再或者播什么才有人看,总不能去整直播咬打火机的狠活吧。
写小说?扑街是常态,都不怎么靠谱的样子。
似乎就只剩下去打工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靠谱工作。
说干就干,才两点多,先出去看看,等晚上灵琊回来了再跟她商量一下。
她应该会同意的吧。
想要此处,凌零一个鲤鱼打挺,可惜没成功。
不甘心的又试了一次,因为腰部力量不够。
这次成功了一半,整体来说还是失败了。
挺不起来,不甘心的凌零只好老老实实起身。
起身后收拾了一下沙,然后换上新皮的衣服。
随意整理一番,凌零带上手机整装出。
坐电梯下楼,离开小区,走了段距离后终于抵达街上。
凌零记性不错,倒也不是很担心自己会迷路。
况且就算真的迷路了也可以去看地图,反正根本不怕找不到家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