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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老马当骑(第2页)

徐牧怔了怔,下意识地退后几步,生怕小婢妻姜采薇,又从哪儿会恰好冒出来。

“东、东家,我脏,我贱,还请东家莫要生气。”

喜娘的声音,近乎苦苦哀求。

“你不脏。”

徐牧沉默了会,认真开口。

“在本东家的心底,你是个好娘亲,真的不脏,比很多人都干净。”

喜娘愣了愣,捂着嘴巴,颤着身子慌不迭地鞠躬。

……

等酵的酒香气扑上鼻头,徐牧算着日子,才现不知觉间,已经过了三日。

整整三日,山匪未现。

明明都晒刀了,明明都不死不休了,还在等什么?

不过这样也好,能让小马场练马的十余个青壮,有了更多熟悉的时间。

巡了一遍酒坊,现没有问题之后,徐牧迈开脚步,匆匆往小马场走去。

未走出百步,抬起头,便看见了一脸憔悴的姜采薇,蹲在地上,帮着一个村妇洗野菜。

没记错的话,小婢妻好似是躲着他几天了,即便偶尔碰上,也匆匆地打了招呼,垂着头快步走开。

“采薇。”

徐牧犹豫了下,唤出一句。

原来还想着,和姜采薇之间只差一层窗户纸,现在倒好,闹了个乌龙的婚内出轨,窗户纸都换成铁窗条了。

“徐、徐东家,奴家去算账。”

陌生得像山河故人。

徐牧还在踌躇着一些关系回暖的话,没等回神,姜采薇单薄的身子,已经消失在了面前。

“分两翼,左右包抄!”

“凿穿,乃是骑枪手分割战场,最基本的战术。”

“都给我多练几回,即便老马跑死了,本东家也会重新去买!”

小马场里,十余个青壮,皆是汗如雨下,三日的时间,冒雨又曝晒,加之一次次的落马摔倒,不知觉间,让他们原本唯唯诺诺的性子,变得沉稳了许多。

“轻骑为疾,重骑为坦。”

徐牧声音沉,“若你们好好学了骑马的本事,日后有了银子,我便答应你们,会购几匹良驹袍甲,相赠列位。”

“鞭莫停!身莫歪!骑行之威,乃是骑枪所指,寸草不生!”

这时候的大纪,还处在步骑混编的阶段,当然,最根本的原因,是大纪境内的马场,寥寥无几。一般的战术,便是步兵行中阵,骑兵看时机包抄两翼,成功率并不高。

反而是纯骑军的北狄,以轻骑为主,配合小型马弓,迂回奔射,将大纪的几个定边营,打的抱头鼠窜。

“再练!”

抛却思绪,徐牧冷冷背手,紧盯着场中的情况。

骑着一匹花色老马的陈盛,仗着骑术娴熟,迅迂回之后,冷不丁伸长了脖子。

“周洛,东家是怎么了?今日似是很生气。”

周洛喘了口气,“盛哥儿,估计是山匪要来抢庄,东家心情不好。”

“陈盛,你驴儿草的!给本东家认真些!”

陈盛缩了缩脖子,急忙正坐起来,双腿一夹马腹,带着后面的十余人,继续在小马场里绕圈奔袭。

高高的柴垛,疯秀才把手伸入胸膛,搓出一个泥丸子后,才悠悠灌入一口酒。

“北方狄人皆笑,我大纪无骑,却不知一个小小的酒坊庄子,练起了骑行之术。”

“我儿李破山,曾站在雍关城头,以酒拭刀,以弓挡骑。”

“六千铮铮城下骨,无一不是大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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