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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页(第1页)

  他添了半碗,渐渐品尽,所谓慢煮浓汤偏爱饮,凡身元气自能提,一盅鸽子汤可谓是暖到了心窝子里。

  “这位仁兄的饭食可是在琼华楼订的?”

  方俞闻言抬头,见着离自己两个位置远的地方忽然靠过来一个面盘偏圆润的学生,盯着他的饭菜搭话。

  “但琼华楼的菜谱上却又并未有这道排骨。”

  方俞见此人对吃食上似乎也很感兴,便也多言了两句:“诚也,这并非酒楼订做的饭菜,是家中送来的。”

  书生听这话眼前一亮,顿时更感兴了:“仁兄宅中竟有此等手艺的庖厨?”

  方俞笑了笑:“仁弟不妨添双筷子过来,一道尝尝?”

  “恭敬不如从命!”

  书生还真自拿了筷子坐了上来,方俞见人不扭捏,连忙布开菜肴,好菜一人吃没味,人多一起才有滋味。

  “好,好,这排骨好,肉质不柴软嫩,不似寻常白猪瘦肉,若我没猜错应当是黑皮猪的排骨,此品种的猪常年奔跑,肉质比白猪紧实。”

书生夹着啃了一口的排骨眯着眼称赞:“蒜末腌制,炸激其香,又未焦苦,当是下油锅前细细除去了排骨上的蒜末,皮香金黄酥脆,定然温油复炸过。”

  方俞眼前一亮:“仁弟行家啊,对菜食见地如此通透。”

  “我这不过是雕虫小技,还是仁兄的庖厨有心,不知何处所请?”

  方俞笑道:“并非请的庖厨,是我夫郎所做,见笑了。”

  书生恍然大悟,旋即也跟着笑道:“果然也只有夫郎会如此之贴心了,实乃羡煞旁人。”

  两人相谈甚欢,一道将饭菜风卷残云而尽。

  排骨虽香,唯独美中不足的便是吃的一嘴蒜气,这也便是像琼华楼那等自诩高雅之地明知味好却不愿把菜上谱的原因。

  方俞决定下午在课室都默读好了,就提前祝祷这位仁弟好运,不要被夫子喊去说文章才好。

  他把餐碟往食盒里收,瞧见盒底下竟然有些干草根一样的东西,正诧异何时掉进去的,便听书生惊呼道:“仁兄夫郎当真是细心周全,竟还准备了丁香。”

  丁香嚼碎,可散香味,是这时候清口腔异味的常用品,方俞拿着丁香楞了楞,小乔当真是心细如。

  “来,仁弟取用一些罢。”

  书生感激接过,又道:“在下李昀,今日多谢仁兄款待,来日必当回请仁兄。不知仁兄尊姓大名?”

  “免尊姓方,唤我方俞便是。”

  李昀点头:“时下不早也该回讲堂了,方兄,他日再一道品菜吃茶。”

  方俞道:“如此甚好,改日一同到开的黄粱一梦吃酒。”

  ……

  回到讲堂,课室里已经有同窗抓耳挠腮在写文章了,方俞路过时扫了两眼。

  有论写晋武平吴以独断而克的,也有论写齐桓专任管仲而霸的,题目各有,但大抵都是些偏向于帝王之策和任用贤才一类的,方俞觉就自己挑选了个农桑的,他想到时候可别一个课室就他特立独行,到时候就要被夫子细细查看了。

  不过转念一想,农桑也是国之大事,再者当今天下又重农抑商,写这方面的应该也不会受训,于是他作罢了重选题目再写的想法。

  打铃前他去书楼里借阅了两本书,一本诗赋,一本策问集,下午抄抄记记,倒是也能找到事情做,不过就是坐久了僵冷,感觉有些度日如年,若是能穿自己的大氅棉衣来上课便好了,只可惜书院用心良苦,要求学子统一着装,不可佩戴金银饰物,降低学子间的攀比之风,把心思都放在读书上。

  方俞写两段字就要搓搓手,毛记记也不如签字和钢便捷好用,手僵写字都歪扭,他想什么时候空了还得自制上两只用。

  下午放学的早,方俞没有多逗留,出书院外头等的是雪竹,家里的马车也赶了来,好在雪竹明事,没有把家里最大最豪华那辆马车赶出来。

  他蹿上马车,提前放置了炉子的马车已经非常暖和了。

  雪竹当即从食盒里端出了一碗热汤:“主君喝点汤暖暖身子吧。”

  方俞见是姜汤,暗叹实在贴心,连忙端起喝了一口,一股辛辣刺喉的味道却直逼鼻腔,他差点就喷了出来。

  “小乔这是熬了多少姜在里头。”

  雪竹闻言顿了顿,道:“这是表小姐做的。”

  “表小姐,什么表小姐?”

  雪竹诧异的看了方俞一眼:“自是芳咀村尹家的表姑娘,尹娆儿啊。”

  方俞顿时了然,把汤回递给了雪竹,疑惑道:“她如何来了?还到家里做起了汤?”

  雪竹一时间瞧不出方俞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如实道:“表小姐说是来城里扯几匹冬棉做衣裳,念着有些日子没有见老太太了甚是想念,这便来了宅子。原本是想来接主君的,奈何做汤时被烫了手,请了大夫在家耽搁了才没能来。”

  方俞斜了一眼姜汤,这手艺还能把手烫着,他不禁有些怀疑,虽不能要求人人手艺都似乔鹤枝,但作为农家女子,大多都勤劳手脚麻利,也不至于熬个姜汤就烫了手。

  “人现在可还在宅子里?”

  “在的。”

  方俞想了想又道:“公子呢?”

  雪竹答道:“下午表小姐过来老太太便叫公子过去陪着用了些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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