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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页(第1页)

  “比真金还金,”

王二狗举手誓。

  “我还是不答应,”

二狗娘想了想道:“这媳妇要是向着娘家,怎么也管不住,”

就像她自己,王家再穷也要抠一点送给娘家。

  “季明珠家最小的崽子可是个药罐子,我估计三头肥猪也不够买药钱,说不定还要贴点,娶这种媳妇太亏了。”

  “娘,你傻啊!”

王二狗挤眉弄眼,“那小崽子既然是药罐子,迟早都要死的,早死晚死都一样,我们到时作为亲人可以送他一程嘛。”

  二狗娘一听吓了一跳,骂道:“作死啊你,杀人可是犯法了。”

  “嗨,”

王二狗不以为意,“我怎么会杀人,我可听季老三说了,那小崽子一场感冒就能没命。”

  至于怎么感冒,就不可细说了。

  “那行吧!”

二狗娘勉勉强强的被王二狗说服了,暂时答应了。

  不过她又说:“我可丑话说在前面啊!要是娶进门来你可不能向着她。”

  “当然,娘你才是最重要的。”

  这自大的俩母子,完全没想过季明珠会不会同意,可能在他们的潜意识里,觉得季明珠这种克亲的能嫁出去就是烧高香了,怎么还敢挑。

  第11章提亲

  秋收,谁提到都是一个字,累。

  季明珠也同样,即使她已经有了灵泉开挂,即使她被分到了轻松的撕苞米叶的活。

  撕苞米叶比起割稻谷,扳苞米,挖红薯的确是轻松多了,可惜季明珠太爱美,不仅养脸,手也养得白白嫩嫩的。

  用没有带一丁点茧子的手撕一天苞米叶,那结果就是到晚上时季明珠手上全是亮晶晶的大水泡。

  每晚上季明珠都会把水泡用针挑破了再抹上灵泉水,可惜灵泉水并不是万能的,区区一晚上水泡根本不能好完。

  第二天季明珠又忍着手痛上工,结果就是伤上加伤,等秋收过后,季明珠的手上都有一层薄薄的老茧了。

  有老茧干活手都不太容易痛了,但却很难看,摸着也特别粗糙,季明珠这时表示,在美貌面前,疼痛通通不是问题,所以她又开始用灵泉养手。

  秋收过后,粮食先要晒干,再入仓库,然后等交了公粮后,大家才能分粮。

  秋种还要分粮之后,所以安山大队难得得了几天空闲,等着分粮的人们兴高采烈,不是今天上你家嗑唠,就是明天闲着晒太阳听八卦。

  而这时候,二狗娘雄赳赳的上季明珠家来了。

  二狗娘挺膨胀的,也很嚣张,一进季明珠家就对季明珠说:“明珠,我家二狗看上你了,你看挑个时间,收拾东西去我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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