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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頁(第1页)

說完,林余曉甩開楊臻的胳膊就要往外走,楊臻再次攔住了她:「現在太晚了,你住在這兒,我走。」

楊臻拿著車鑰匙和錢包出了門,凌晨的街道空曠,初夏的風帶著些許暖意,但無論如何都吹不暖楊臻此刻有些冰涼的手指。

不可否認,當林余曉問出那個她是不是比不上於銘遠的問題時,楊臻的第一反應竟然會是——是的,沒有人能比得上於銘遠。

林余曉是他選定的要攜手相伴的伴侶,於銘遠是他最好的朋友,這兩種角色之間本不該有任何衝突。

楊臻腦袋裡跑馬燈一般回放著他和林余曉從認識到現在的所有畫面。

誠然,他對林余曉是有感情的,若說感情有多麼深刻,那倒不見得。在生日會上,他答應林余曉的求婚,一方面是覺得林余曉確實合適,而另一方面也有被架到那個位置上不得不點頭的無奈。

不是完全的心甘情願,所以對林余曉不是百分之一百的盡心。

不論跟誰結婚最後結果都差不多不是嗎?無論最初的感情有多濃烈,五年十年後也會歸於平淡,所以愛不愛不重要,合適最重要。愛情對他來說是錦上添花的東西,他在意的、想完成的事情有那麼多,不該被愛情這種庸俗的事物絆住腳。

楊臻和林余曉陷入了冷戰,說是冷戰其實也不恰當。林余曉提了分手,楊臻沒答應,可分手這種事情只要一個人做了決定就行,另外一人同不同意並不影響結果。

楊臻開始猶豫,他知道解決這件事情的唯一辦法就是立刻答應林余曉結婚,但他一想到要和林余曉結婚,綁在一起幾十年,他總會莫名其妙地想到於銘遠。

於銘遠和林余曉似乎站在天平的兩端,等待他做出最終的選擇。

「操,煩死了。」

楊臻努力地把腦袋裡這種離譜的想法拋掉,為什麼要在林余曉和於銘遠之間二選一,他總覺得自己有些事情沒想到,但一時也抓不住那點頭緒。

可假如他不和林余曉結婚,然後呢?最終不還是要找到另一個合適的人在一起嗎?他是這個世界上的大多數人,是循著那條在眾人看來無比正確的人生軌跡一步步走到今天的。難道他要因為自己心裡的那點彆扭放棄本就規劃好的人生嗎?

楊臻抓了抓頭髮,把鋼筆隨意地丟在桌子上,墨跡散開,弄髒了王小星剛剛放在他桌子上的文件。

楊臻之前不曾關注過於銘遠是否主動給自己發信息這件事,當他開始計較起來的時候,他就發現於銘遠的冷淡並不是他的錯覺。

這種冷淡很刻意,且有一定的規律可循。於銘遠不會主動分享近況,但是隔一段時間會發來一些不疼不癢的信息,比如「早安」,「今天下雨了」,「倫敦的豬肉好難吃」之類,這種冷淡循序漸進,似乎是為了給楊臻建立耐受一般,從一天一條變成兩天一條,最後變成一周一條,他好像是用這個來證明自己一切如常,對楊臻的冷漠只是太過忙碌的緣故。

楊臻冷眼瞧著,努力在記憶里翻找,卻始終找不到於銘遠這樣做的原因。

楊臻沒再主動聯繫過於銘遠,於銘遠偶爾發來的信息他也沒回,他和於銘遠的對話框就此沉寂了下來。楊臻賭著一口莫名其妙的氣,但於銘遠對這一切毫不知情。

很快兩周的時間就過去了,楊臻和林余曉之間的事情尚無定論,林余曉從公寓又搬回了自己家。她在公司里遇上了楊臻,會很客氣地打招呼,但不會再趁著公事在楊臻的辦公室逗留,只為和他聊一下午飯或者晚飯吃什麼。

好在平時他們就有意隱藏,因此這種不尷不尬的氣氛並沒有引起大家的注意。

楊臻現在獨自住在清平區的公寓裡,林余曉搬走後,整棟房子顯得十分冷清。

這種冷清使他猛然想起於銘遠剛剛從這裡搬出去時他的心情。

那時他一直失眠,經常折騰到半夜兩三點才能睡著。直到林余曉搬進來,失眠的情況才有所好轉。

但此時,楊臻在他睡習慣了的大床上輾轉反側無法入睡,房間裡只開了一盞床頭燈,昏黃的光鋪滿整間臥室,楊臻翻了個身,視線落在那盞燈上。燈的形狀是一隻猩猩,面目很猙獰,燈泡安裝的位置也很詭異,在猩猩的兩塊胸大肌上。

很醜,它並不符合楊臻的一貫審美。

但這是於銘遠從某個地方出差回來帶給他的,具體是什麼地方他不記得了,只記得是個落後的小縣城,連高鐵都沒有,因此連這種手工藝品都做得十分粗糙。

楊臻掀起被子坐了起來,他盯著那盞燈看了一會兒。已經用了三年多,猩猩頭頂的毛髮已經有些掉色,林余曉搬進來第一天就試圖把它丟掉,但楊臻想來想去還是把它留下了。

林余曉住在這裡時吸引了他的大部分的注意力,楊臻看不見這些細微之處於銘遠曾經存在過的痕跡。但此時,當這棟房子只剩下他一個人,那種難以言說的孤獨感開始悄無聲息地從心口往四肢蔓延。

很奇怪,即便林余曉向他提了分手,但這段時間以來,他想起最多的還是於銘遠。

楊臻沒對任何人說過這些事,可他覺得如果再不找人聊一聊,他馬上就會像個過充的氣球一樣爆炸。

楊臻約了李碩出來喝酒,李碩還帶上了他的男朋友。

莊鑫爍今年才23歲,大學剛畢業,不知道兩個人是怎麼勾搭上的,一晚上楊臻都在看著他們倆眉來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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