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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大学室友的革命友谊(第2页)

张倩嘴巴里的老宋是她老公宋辰,虽然只比她大三岁,整天都被她喊老宋,不知情的还以为她嫁了个老头。

“哎,荻花儿,你准备啥时候搬北京来啊?”

“大概明年吧。”

我其实也没谱,这世界的事情哪会都按我的计划进行呢?

“周晓枫没意见?”

“一堆。”

“那咋办?天天吵架?”

“怎么可能,电话费很贵的。”

“微信不要钱。”

“都很忙,没时间吵。”

“那灵儿咋办?孩子还是在妈妈身边比较好,真的,我跟你说,我怀老二的时候还要上班,老大就丢回湖南带了一年,哎呦,我现在后悔死了,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我儿子好可怜。”

说着张倩眼眶都红了。

“你婆婆还能虐待亲孙子?”

宋辰是湖南人,家底殷实,公公婆婆退休后在长沙郊区买了别墅,2oo平米的大院子,种花种菜种果树养鱼,日子过得惬意,自然不愿意来北京跟儿子挤在公寓里,所以带孩子回长沙了。

“再好的物质条件,再好的爷爷奶奶,也比不上妈妈的陪伴,反正如果你让我重新选择,我宁可辞职也要把他带在身边。”

“打住打住,我怀疑你是周晓枫派来的说客。”

“行行行,不说了,来,我们先喝一个。”

开胃小菜已经66续续上了,红酒也斟好了,我也举起酒杯,来了一个胜利会师一般的碰撞。

“哇,这个酒哪里产的?”

我看了看酒杯里深红的液体,回味嘴巴里的味道,似曾相识的感觉。

“应该是加州的,我看看。”

张倩研究了一下酒瓶,“加州的,怎么啦?”

“果然,去年陈铭宇请我吃饭,红酒的味道和这个一样。”

“陈铭宇?那个打毛衣的同性恋?”

“哎,你别这样说他,现在人家妥妥的金融精英,我的实习工作就是在他公司。”

“你怎么联系上他的?不是说他一去美国就如石沉大海,完全杳无音讯吗?”

“肖之南牵的线。”

提到肖之南,张倩的八卦基因被唤醒了,她马上放下手里的刀叉,嘴巴里的食物都来不及咽下,“你俩见面啦?什么时候?在哪里?他结婚了吗?”

我嘴里嚼着牛肉,被她这糖葫芦似的一串问题蚌住了,瞅着她急切要知道答案的样子,时光好像瞬间回到南方的那个大学宿舍。

我们宿舍四个人,我和张倩同专业,另外两个是外语系的,一个学日语叫文小楚,一个学英语叫方苗。工科生和文科生的课业负担截然不同,尤其到了大二大三的时候,专业课增多,我和张倩每天背着大书包拎着大水壶早出晚归,而文小楚和方苗则有大把的时间宅在宿舍看小说、追剧——当然她们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看英文或者日文的相关内容,剩下的时间就是睡觉或者玩游戏,有时候还有隔壁宿舍的同学过来打牌;如果不在宿舍,上课之外的时间都是在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那些活动绝大部分都是外语系主办的,如此她们总能给我们带来大量的校园新鲜事儿。反正她俩日子过得比我们逍遥,顺便也点缀了我们工科生枯燥的日常。我俩最大的乐趣就是晚自习后回宿舍,往往都能在熄灯之前迅加入她们的队伍,如此我俩对海外流行综艺、明星八卦等等都能实时跟进,尤其是张倩,堪称优秀的内容搬运工,她以此技能将我院为数不多的女生——几乎不分年级——团结在一起,因为但凡有她出现的地方,能迅形成一个小型的脱口秀现场,铁杆粉丝一个不落,当年身为助教的研究生宋辰就是这样被她吸引的。作为我的老乡、室友、同班同学以及自习、跑步、吃饭等各类搭子,张倩几乎全程了解我和肖之南的进展——只要我愿意跟她说的,她一定是第一个知道我们之间的事情,而且保证对外三缄其口。大二的时候开设了人文选修课,张倩毫不犹豫选择了外语学院的选修课,所以一周有那么一两次是跟着小文或者方苗混,顺带着又认识了一大帮外语系的朋友。作为一名专业计算机的女生,经常能救那些在电脑面前一筹莫展的外语系女生们于水火,因此女生们都级喜欢她,自然愿意跟她分享更多的八卦。当时作为我男朋友的肖之南肯定想不到:尽管我每周也就见他两三次,也从来不会去主动了解他的日常,但关于他的消息,总是源源不断传到我的耳朵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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