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斯淇垂眸,盯着绿油油的苦瓜,夹起了一块稍小的,面色自若地咽了下去。
两人开始一边吃饭一边聊天。
其实主要是高驰在聊,他聊一句赵斯淇就答一句,不会多说别的。他似乎不太适应跟一个健谈的人一起吃饭。
高驰分享了很多自己在美国的事,比如有一年万圣节,他和美国朋友一起参加派对,他被打扮成了蜘蛛侠的模样。又比如有一年圣诞节,他和朋友在出租房烤火鸡,结果不小心弄响了烟雾报警器。
非常有默契的是,从重逢到现在,这么多天了,他们谁都没有提起八年前的事。无论是高考失利还是不告而别,这就像一个禁词,横亘在他们中间,没有人去触碰。
他们就像结识的朋友,不提一同经历的往事,只聊大学和工作。
一边聊一边吃,不知不觉就容易吃多。
高驰总共吃了三碗米饭,菜也是他吃得更多,这导致他现在有点撑。
但他又是餍足的,胃部被热菜热饭填满,上班一天的劳累都消失了。
“果然还是白米饭最好吃,汉堡和披萨都比不上这样一顿家常便饭。”
高驰擦了下嘴,起身收拾残羹剩饭。
赵斯淇在一旁帮他拿着垃圾袋,问:“美国的中餐馆很少吗?”
高驰说:“少,而且还不正宗,又贵又难吃。不过我有几个留学生朋友会做饭,我经常去他们家蹭饭。”
赵斯淇点一点头。他该知道的,高驰无论在哪里都不缺朋友。
“对了,你会做饭么?”
高驰侧过头,问赵斯淇。
“会一点。”
赵斯淇说。
“一点是多少?”
“就一些很简单的菜,比如炒土豆丝、西红柿炒蛋、青椒炒肉,或者煮个面、煎个饺子,就这些。”
高驰扬起眉毛:“这哪叫会一点?明明会很多好不好?”
赵斯淇谦虚地笑了。他低下头,继续帮高驰收拾桌上的垃圾。
高驰却不动了,他若有所思地看着赵斯淇,过了一会儿,他说:“我们以后就一起搭伙吃饭吧。”
赵斯淇动作一顿,抬头看向高驰。
高驰说:“你看,一个人做饭不方便,也不好掌控那个量。我们俩一起吃的话还能多做一两个菜。”
赵斯淇微微蹙眉:“可是我有时候要值晚班,不一定在家。”
高驰立刻道:“那就你值白班的时候我们一起吃。”
赵斯淇想了想,问:“在你家吃还是我家吃?你做饭还是我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