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什么样的?”
姜阮阮光顾着自个想,也没去看凌霄那简直不能看的脸,脑子里只浮现云萝的模样,就说道:“官阶不用太高,最好人要斯文点,有点墨水,不要太凶,文质彬彬那种最好了。”
凌霄听着,每一条都跟自己相反,跟林墨染极为相似,咬着牙道:“那林墨染可好?”
姜阮阮怔了下,不明所以看向他,微皱眉头又一下子就明了,夹了块五花肉,蘸了蘸白醋,放入凌霄的空碗子里头。
凌霄低睨了那五花肉一眼,“是何意?”
“霄哥哥多吃点,我闻着醋味浓。”
姜阮阮打趣道,“我是想给云萝找个夫家,霄哥哥想哪里去了。云萝说,吴庸这几日好似偷偷跟着她。我让她带着把匕防身。那丫头胆儿小,不比连翘,不敢横。我寻思着,要不把她早早给嫁个有军阶的,叫吴庸也有所忌惮。”
毕竟是她的丫鬟,总也不能让凌霄护着。再说,凌霄这么忙,护着个下人也说不过去。
“嗯。林伯跟吴伯已经有段日子了。吴庸一家子敢打主意打到你头上,我就把他们全家都端了。”
凌霄夹起那块蘸着醋的五花肉往嘴里送,觉得特别酸爽。云萝他倒是不在意,反正姜阮阮出入都有暗卫的人护着,那些人捏死吴庸就跟捏死蚂蚁一样简单,出不了幺蛾子。
姜阮阮嘴角止不住往上扬,听闻他说这话,豪爽又霸气,说不开心是假的。
“那霄哥哥帮我留意下吧。如若能住得近的,让云萝白天过来帮着伺候,就更好了。”
姜阮阮觉得自己要求多,又连忙解释道,“云萝是我娘留给我的,从桐城一路跟着我们生生死死走过来,就像我家里人一样。我有些舍不得她。”
“嗯。”
凌霄又夹了块五花肉往嘴里送,行军打仗的人,看不得浪费,面上应着,嘴巴里带着醋味儿说,“一定要斯文的?军里头有些看着糙,也很会疼人的。”
因为行军打仗的人,多数半条命攥在阎王爷手里。这些人又不似朝廷命官那般受人敬仰,所以多数寻常人家的姑娘都不乐意嫁给军爷。
一来是糙,二来是怕当寡妇。军里的人娶妻难这个问题,凌霄是知道的,不然不会把他母亲准备的那些通房丫鬟都送去给他们挑。
只是越是娶妻难的男子,往往越会疼人。一个跟了他最久的袁姓中将,就是这样。他家娘子姿色平庸,可他愣是疼娘子都疼出了名,整日把娘子娘子的往嘴里挂,听着让人都烦死了。
姜阮阮笑了笑,“这不是云萝那丫头胆子小嘛,怕她被欺负。”
完了,又补充了句。
“我觉得我胆儿不小,像霄哥哥这般霸气的人,也是极好的。”
说完,她的头就抬不起来了,拿着帕巾轻轻压着唇瓣。
凌霄手里的五花肉都掉在桌上了,心里头跟抹着蜜儿一样,怪不得袁中将总说娶妻好,娶个会说贴己话的娘子更好。
他又吞了吞口水,“嗯,若是这事办成了,表妹要如何谢我?”
凌霄想说,那个枕头,表妹似乎忘记了给自己做。
结果,没想到姜阮阮忽然就红着个脸蛋儿,小手紧紧抓着帕巾,扭了扭,小声说道,“那阮阮先跟霄哥哥说句感激的话可好?”
她看着他眸光灼灼,面上红涩,宛若三月被雨水冲刷过后的海棠,明艳动人。
凌霄是个带兵打仗的人,在跟敌方谈判的时候,向来不喜欢虚的,要就要落到实处的好处。
他刚想揶揄姜阮阮,只有口头表示,就没有其他,可看到她那副模样,心里头觉得古怪,又不忍说拒绝的话。
算了,听着好话也好。
“说吧。”
凌霄其实没什么太大的期待感。
姜阮阮声音如蚂蚁,“那霄哥哥凑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