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千千万,在23年的时候,各种流派已经是百花齐放,两只手扒着都数不过来。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陈荀最喜欢的还是都市类型,以及玄幻类型。
没别的原因,单纯就一个爽。
在打开之前,陈荀最心仪的目标是《斗破苍穹》,这书在网文史上,说是影响力最大当之无愧,影响上亿人,豆哥靠着这本书,每年赚的稿费都是以小目标为单位的。
可惜,陈荀来晚了。
没能赶上热乎的。
看到月票榜上的武动时,这个念头就已经胎死腹中。
遗憾,亿点点。
好在网文那么多流派,陈荀能够‘借鉴’的还有一大把。
是以,扫了一圈榜单后,他有了新的目标。
“词喵,对不起了。”
陈荀心里想着,迅敲下了书名。
《回到过去变成猫》!
一本书要想赚大钱,就必须得大火起来。
而要一本书大火,最简单有效的法子就是另辟蹊径,也就是新奇的脑洞。
现在的网文市场,热血是主流。
不仅仅是玄幻仙侠,就连都市分类的几本畅销书,都带着异能,修真这些元素,写到了大后期,其实已经不算是都市了。
陈荀如果继续小白爽文,和千军万马闯独木桥,有着前面的那群神仙在,上限已经钉死。
至于大火…
你能火过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斗破?
所以,转变思维对一个作者来说很重要。
还是那句话,人都是有野心的。
陈荀重生前能写出万定书,如今回来了,自然是想引领一股潮流,弄一部可称之为流派鼻祖的作品。
这一点,回猫很合适。
这本书不是玄幻,不是修真,更没有能力,就是在一个大都市里的猫的故事。
书中主角郑叹一觉醒来,不仅回到了十年前,更是从一个公司老板变成了一只黑猫,随后他便以猫的身份,用猫的视角看世界。
在那个职教大院里,主角和一群动物朋友也并不是无所事事,他们会聚在一起八卦,聊聊东家长,西家短,或者谁分享一下自己又在网上学会了什么新段子,又或者以动物的方式,维护整个社区的治安…
这本书全文没有主线,却真正将平平淡淡的生活写出了不一样的味道,主打一个温馨,愉悦,像极了一群退休老人,在用自己的方式,爱着这个世界。
在如今热血为主的网文圈,这样一本书,绝对是一股清流。
人的情绪是有个阈值的,哪怕你玄幻仙侠写得再好,可读者也不能一直保持那种热血沸腾的感觉,每天看多了,达到一个临界点,也会感觉疲累。
其实很像那啥…
陈荀将之称之为精神的贤者时刻。
而相较于那些热血玄幻,回猫就是能让你放空心灵的港湾。
给人的感觉,就像是隔着一堵墙,墙的这头是兵荒马乱的战场,炮火连天,墙的那头是躺在竹椅上,摇着芭蕉扇,听着《莺莺祥月》享受生活的退休大爷。
就这么一本书,让人爱不释手,陈荀都刷了一遍又一遍,甚至为它心甘情愿的奉上了人生第一个白银大盟。
黑炭,阿黄,将军,大胖…
印象太深太深,根本忘不掉。
陈荀没有开挂般的记忆,可抄起这本书来思如泉涌,他预估着,能够大致还原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剧情。
而且对回猫来说,最重要的也不是什么剧情,只要维持住那股温馨愉悦的基调,就不可能写崩。
因为它本来就没有主线!
带着怀念的神情,陈荀十指如飞,半个小时不到,就将其中的主要角色的人设敲定下来,看着满满当当的文档心满意足。
这就是n刷一本书的证明啊,提起一个角色,立马就有了他她它祂在你心中的形象,想到与之关联一件件事。
活动下手腕,陈荀将文档保存,又打包在了自己的扣扣上,以便之后随时可以补充。
接下来,就该正式操刀了。
然而,陈荀又遇到了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