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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节(第1页)

背上被余新民用鞋子抽了好几下的潘玲玲,瞪着双红肿的眼,在黑暗里想了很久很久。

次日,她趁着余新民出去了,忙把房间的门锁好,从床底下的一堆罐子中,找出一个罐底被做了记号的。她打开盖子,从里头掏出来一块用红布包着的玉佩。

玉佩是墨绿色的,看不出任何杂质,很通透。她虽不懂玉,却也知道这肯定是个好东西。这是当年那孩子脖子上戴的东西,还有一身质量很好的小衣裳,以及一块红色的小包被,不过都已经被她扔进灶膛里当柴火烧了。

当年,她本来也想过要把这块玉佩卖出去的。可她害怕,怕被余新民知道,也怕会有人循着玉佩的线索找到她头上来,所以她忍住了。

这一忍,就是将近二十年。如今,却是没办法再忍了!如果再不筹到钱,大强肯定会来家里闹,到时候不止她没脸做人,余新民也不会放过她的。

*

京市盛家。

李玉茹抱着女儿刚满月时拍的照片,泪眼婆娑。那时的小月儿白白胖胖的,可爱得不得了,咧着嘴笑的模样,光是看着,就让人觉得心都要融化了。

然而,就是这么可爱的孩子,居然也会有人舍得把她扔掉。这一扔,就是十九年过去了,也不知她的孩子被扔去了哪里?还活着吗?如果还活着,是被卖掉了,还是被收养了?

李玉茹越想就越痛苦,越想就越仇恨。她好恨那个扔掉她孩子的人,更恨那个懦弱无能的男人!汪元坤,你最好祈祷我的女儿还好好的活着,要不然,总有一天,我李玉茹会让你汪家血债血偿!

第126章订婚1

时间是这世上最无情也最坚定的东西,它不会因为任何原因就停滞不前。

在一场大雪飘然而至时,除夕来临了。

余瑾吃过早饭,又再检查了一遍待会儿要带去谢家的年礼,这才安心地坐着,边看电视边等谢明煜来接。

莫笙端了两杯热茶进屋,将其中一杯递给了她:“刚泡的茉莉花茶,给!”

“谢谢!对了莫笙,你真的不和我一起去谢家过年吗?”

前两天,她问过莫笙回不回老家过年,莫笙说不回,她便提议对方跟自己一起去谢家过年,可惜被拒绝了。

而莫笙这回的答案也没有任何改变,不过还是郑重谢过了余瑾的好意。

余瑾没办法,只好叮嘱她一个人在家要多做点好吃的,顺便从口袋里摸出个厚厚的红包来:“那我就只能提前祝你新年快乐啦!”

莫笙犹豫了一瞬,最后还是接了过来。道过谢后,她将红包随意放到一边的椅子上,随后抱着还有些烫的杯子,没再多言。

余瑾已经习惯了对方这不怎么爱说话的性子,事实上她真挺喜欢莫笙的,大概因为她本身也话不多吧!再加上莫笙的厨艺好,人也勤快,家里总是被打扫得一尘不染的……她已经决定,只要莫笙不背叛她,愿意一直跟着她,那么她也永远不会主动辞掉莫笙。

思绪翻涌间,谢明煜到了。两人把东西搬上车后向莫笙告别,这才开车回了谢家老宅。

这天的谢家老宅热闹非凡,所有大房的人,包括在部队的谢建军都回来了,可以说是一次难得的大团圆。谢老爷子今天的心情肉眼可见的好,当然看到余瑾之后就更好了。

“小瑾来了啊,快过来爷爷这里坐!”

余瑾先一个个叫过人,这才大方地走到谢老爷子的身边坐了下来。一群人随意聊了会儿,余瑾便把带来的年礼一一分了下去,就连老宅的几个佣人都有份。

今年送给谢老爷子的除了养生茶,还有一副定制的围棋,是用玛瑙做的,品相及手感都极好。老爷子高兴得不得了,当场就拉着大儿子下了一盘棋,脸上的笑容从头到尾,就一直没消失过。

其他人接到礼物也同样高兴极了,因为都知道肯定是好东西。众人你看看我的礼物,我看看你的礼物,一时间整个客厅都是欢声笑语。

正在厨房里准备午饭的欢姐和刘婶,老管家福伯,门外的园丁……老宅所有的佣人们听到客厅里传出来的笑声,都跟着弯起了唇角。他们对余瑾小姐的印象也十分好,在他们面前从不摆架子不说,就连年礼也没忘了他们,还很有本事,明煜少爷有福了!

吃过午饭,谢明煜带余瑾去特意给她准备的房间休息。就在谢明煜卧房的对面,原先是一间客房,特意重新装修了一番。

房间是小清新风的,无论是窗帘的颜色,还是壁纸、家具的风格,都是谢明煜根据余瑾的喜好提的建议。

余瑾果然喜欢极了,也很感动于谢家人对她的重视。她真的觉得自己好幸运啊,自重生以来,好像就没一件事是不幸运的。

她真心觉得很满足,也很幸福。

*

时间很快来到正月十二。

这天是谢家第三代最小的孙子谢明煜的订婚典礼。谢老爷子广发喜帖,请了几乎所有京市有名望的人家来参加。

仪式将会在京市最高档的酒店——国宴大酒店举行,谢家大手笔地包下了整个二层,作为今晚宴会的场地。而国宴大酒店从下午四点开始,便一直陆续有豪车到场,各个打扮隆重的男男女女悉数进入,吸引了很多好奇路人的驻足观看。

“咦?今天这里是有什么活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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