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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第1页)

王志华说的好听,其实就是看中了她这张脸。

他眼下看着呆呆的、有多深情,婚后感情淡了就有多绝情。

王志华没料到她会这么说,好似给人兜头浇了一盆冷水,心里一片冰凉。

以往他说起中专生,不知道会得到多少人崇拜的眼光,到程晓珍这里怎么就这样了呢?

事实上,中专生在八十年代确实挺稀罕的。

自打恢复高考,人们对念书这件事也比以前看重了,可惜读书的人多,但真正能读出来的少之又少。

像程晓珍这样的高中毕业生,已经是凤毛麟角。

王志华那样的,一出来就安排工作、分配房子,以后稳稳呆在办公室的人,仿佛身上天然带着一层光环。

程晓珍说王志华耍流氓,再看王志华细眉细眼的模样,邻居们都忍不住摇头。

“找对象还是得找能干的,我家那口子没念过什么书,但是他有一把子力气,干起活来又快又稳当。”

“谁说不是呢,有时候念书多也不一定是好事,念书多指定花花肠子也多。”

俩大嫂子对视一眼,笑得意味深长。

王志华听着左邻右舍的议论,恨不得当场找个地缝钻进去。

乔翠兰对程晓珍印象更差了,不光人长得像狐狸精,还喜欢挑事。

乔翠兰心里有气,故意问李婆子:“李嫂子,你不是说这家姑娘温柔、懂事?我是一点都没看出来!本来想着要定下了,这会儿我倒是觉得要好好考虑考虑。”

不愧是老阴阳人了,说话味儿味儿的。

程晓珍翻了个白眼。

乔翠兰气得直跺脚,牙齿磨的咯吱咯吱响。

她儿子!中专毕业的儿子!进厂就要当干部的儿子!主动上门竟然还给人挑拣。

乔翠兰要不是憋着一口气,早就厥过去了。

可惜乔翠兰的好儿子完全不知道她的想法,倒是听她这么说,比程家人还着急。

“妈,你还考虑什么呢!晓珍长得这么好看,又是高中生,说出去多有面子。我、我不管,我就是喜欢晓珍。”

刚才被程晓珍那么说,王志华确实有点生气,可他那点小脾气在对上程晓珍那张脸时,瞬间消失无踪。

不能娶她,比晓珍骂他,还让他难受。

王志华说完,还冲着程晓珍讨好的笑笑。

程晓珍厌恶的别开眼。

结婚之前她是朱砂痣、是白月光。

一旦结了婚生了孩子,她就瞬间变成蚊子血、白米饭了。

程晓珍冷冷一笑,故意恶心他们。

“行啊,那你以后可得伺候好我。我从来都不洗衣服的,我的手是用来握笔的,可不是用来洗刷的。还有,每餐至少要有两个荤菜,肉少了不长个,我还小呢,正在长身体。我不会做裁缝,所以我们要是真在一块儿了,肯定不能去扯布,得去买成衣。我看百货公司新上的,三五十一件的衣服就很不错。。。。。。对了,我可是个孝顺姑娘,为了表示对我看重,你能不能连我家里人的衣服一起买?也算是孝敬我爸妈了?”

嫁给王志华,程晓珍就没享过福。

他们小夫妻和公婆一块儿,光是一家子的衣服,都够她忙活一上午的,嫁过去不足半年,她好好一双手都给冷水泡的裂开了。

王志华家里条件不差,倒是常爱买点肉,可惜程晓珍只有做的份,没有吃的份。每回她把饭菜做好、端上桌,回头洗个碗的功夫,王家人连肉沫子也不会给她留。

成衣?更是想都别想。嫁人□□年,程晓珍就没穿过新衣。

程晓珍长得美,明艳又清冷,她看王志华的时候,从来不正眼瞧,但她越是这样,王志华越觉得这姑娘神秘、有主见。

他一口答应了她的全部要求:“你放心,你要的我都答应,只要你愿意跟我!”

乔翠兰“嚯”

一下站起来,气得团团转:“不谈了,不谈了。我看你家根本就没诚意。我家是啥样的人家,顿顿吃肉,买成衣,你不如吃我的肉,喝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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