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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常家镇(第2页)

徐牧怔了怔,突然现,面前这位常家的少爷,似乎并不算太坏。至少,比起卢子钟那种坏痞子,要好上许多。

“福伯,带小东家的庄人,去取百车粮食。”

言罢,常四郎继续背着手,带着徐牧,走到了民坊前的茶台前。

刚坐下,常四郎便娴熟地掐了茶饼,取来釜中的热水倒下,沏了小半盏,缓缓推到徐牧面前。

上一世之时,由于应酬,徐牧也懂些茶道之理。浅茶满酒,可看出主人家的姿态。

“我有些好奇。”

常四郎吹了口茶盏里的热气,“小东家哪儿来的信心,能吃下汤江城的四大户。”

这一句,实属开门见山了。

“我的酒好。”

徐牧言简意赅。

常四郎脸色好笑,“便是这个缘由?”

“已经足够了。剩下的我会想办法,让天下人都知道,我的酒确实好。”

“啧,你这人有些意思。一百车的粮食,我似乎卖的不亏。不过……我请你喝茶,并非是因为这个。”

“问问就知道了,我常四郎的性子,很少亲自给人沏茶。”

“生意之外的事情?”

常四郎面露笑容,“昨夜儿,听了一好诗。”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阳,满城尽是黄金甲。”

徐牧眉头一皱,有些想不通,这件事情常四郎如何会知道。范谷汪云两个,估计也不会那么快就把他卖了。

“别猜了,我有人的。”

常四郎有些慵懒地靠在红木椅上。

“不瞒小东家,昨夜的文祭诗会,至少有八个老爷请我,我都懒得去。”

“为何?”

常四郎笑得更欢,“我与那帮傻子玩什么,作几诗,又不能当饭来吃。而且我的性子,也不喜欢捧臭脚。”

“看来常公子不喜欢诗文。”

“你又错了,我很喜欢。”

常四郎眯起眼睛,“大纪兴武十五年,我是登殿的状元郎。”

这一句,轮到徐牧懵。

“当时,那位宰辅让我在殿上作诗,颂扬他的功绩。”

常四郎脸上露出嗤笑,“我半天没声响,最后憋了一个屁,满朝的文武都吓坏。要不是我老子后面送了十万两,我估摸着就脑袋搬家了。”

“这等事情,你为何与我说?你也知,我不过是汤江城的一个小东家。”

“与生意无关。我很单纯地喜欢那句,满城尽是黄金甲。许久了,偌大的内城二十三郡,没人敢写这等东西。”

徐牧沉着脸色,这要是再尬聊下去,估计都要密谋叛变起义了。这常四郎,路子真他娘的野。

“得了,知道你不容易,带着庄人二千里奔赴内城。”

常四郎伸了个懒腰,“你自个出去,记得把银子交给福伯。”

“嘿嘿,常记粮行,概不赊账。”

徐牧点头起身,还没走出几步,在后头,又响起了常四郎的声音。

“小东家啊,哪天要是被四大户逼得走投无路。你来常家镇找我,我给你一口饭吃。”

“当然,这口饭要凭本事,一个吃不好,可要掉脑袋。”

徐牧顿了顿脚步,只觉得这位常家镇的少爷,越的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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