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暮朝:……
少年墨眸明澈,年轻的女子面容姣好,如花之绽放,明艳动人,姿色倾城。
换成其他人,说这种话,是很没有说服力的,但堂堂尚书府的公子都为纪云窈逃了婚,给她立一个爱而不得的人设,确实很违和。
沈暮朝薄唇扬起一抹浅笑,“纪小姐说自己有求于人,但我看,我好像没什么能帮纪小姐的。”
沈暮朝是故意的!
纪云窈在心里骂了沈暮朝几句,面上却是露出一个和善又淑女的笑,“沈公子,做人不要这么小气嘛!刚刚我也有不对,不该说话那么难听,我们俩都不要互相伤害了,行吗?”
互相伤害?可最初的时候,明明是纪云窈在“伤害”
他!
沈暮朝突然浮出一个念头,这位纪大小姐伶牙俐齿又能屈能伸,还会倒打一耙,以后嫁了人,和夫婿吵架的时候,她的夫婿怎么可能吵得过她?
沈暮朝虽然没有说话,但纪云窈觉得他是默认了,瞄了沈暮朝一眼,纪云窈试探地道:“沈暮朝,虽然我说我是你妹妹,但我不会败坏你的声誉的,在芦苇村的村民面前,你也别拆穿我,好不好?”
沈暮朝没回答,而是道:“你什么时候知道我名字的,刚才,还是之前在青州的时候?”
虽然那天他和纪云窈都在徐府,但两人一句话都没说过,要么刚才纪云窈从胖大娘那里听到了他的名字,要么在青州的时候,纪云窈就知道了他叫什么。
纪云窈解释道:“两年前我不是去过青州吗,也去过你们村里,那天避雨的时候,你不让我去你家避雨,你家邻居周婶子告诉我的。后来在松阳书院,我不是又遇见你了吗?张山长也提过你的名字!”
不提周婶子还好,听纪云窈这么一说,沈暮朝突然想起一件事,“当时你对周婶子说什么了?”
“什么?”
纪云窈疑惑地道。
几年前的事情了,不值得再提起,沈暮朝道:“算了,没什么。”
纪云窈不明白,好奇地道:“不是,你说清楚啊!”
沈暮朝只好道:“后来你不是离开青州了吗,也没有再去过我家。但周婶子常向我打听,说为什么你不来村子里找我了,是不是我太冷淡无情,拒绝了你,让你伤了心。还说我可不能有眼无珠,辜负你这样的好姑娘。”
纪云窈一愣,仔细回想两年前她在周家避雨时她说过的话。
当时周婶子以为她爱慕沈暮朝,她好像…没反驳,也没解释。
因着她,沈暮朝成了一个“有眼无珠的负心郎”
,纪云窈尴尬地笑了笑,“对不起对不起,是我的错,让你背锅了!”
“没事。”
沈暮朝神色淡淡,说回正事,“我还有其他事,只要你不败坏我的名誉,我是不会拆穿你的。”
纪云窈赶忙道:“谢谢啦!”
得到了沈暮朝的允许,纪云窈就彻底放心了,她朝胖大娘走去,向胖大娘打听刘婆子的消息。
人多嘈杂,沈暮朝不欲待在这里,他准备去别处,但脚步抬起的那一刻,想了想,他又转身回了刘家的老宅子。
纪云窈是来找吉州王家被拐走的小女儿的,眼下刘婆子带着孩子藏了起来,就算最后把刘婆子找到了,也有可能会生出事端。
倒也不是沈暮朝多虑,此事牵扯到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虽然孩子是从人牙子手里买回来的,但换成任何一家人,不大闹一场,是不可能轻易把孩子还回去的
*
周婆子一家一直不现身,加上胖大娘方才防备的态度,纪云窈很确定,胖大娘肯定知道周婆子的行踪。
纪云窈早想好了说辞,“大娘,我找刘婆子确实有事,我进村子的时候,她家的狗没有栓好,从院子里跑了出来,追着我和我丫鬟咬呢。”
“不可能,周婆子家的狗早就被带……”
说到这儿,意识到说漏嘴了,胖大娘猛然噤声。
纪云窈只当没看出来胖大娘的异样,语气自然,“被带去哪儿了呀?”
胖大娘哈哈笑了一下,找补道:“我胡说的,我也不知道。”
纪云窈跟着微微一笑,“大娘,我哥哥可疼我了,他知道我差点被狗咬了,心疼坏了,我的丫鬟还被咬伤了,流了不少血。我哥哥说待会儿要去周婆子家讨个说法,养狗可以,但怎么能不栓起来呢?这样多危险啊!不光是我们这些外人,就是你们村子的人,也会受伤的。”
一听到沈暮朝的名字,胖大娘犹豫了一下。
面前的姑娘总是向她打听刘婆子的消息,胖大娘怀疑纪云窈别有心思,但纪云窈的兄长,是吴远山那孩子的同窗,是被吴远山找来查刘家的命案的。
既然这样,应该是她想多了。
胖大娘压低声音,“姑娘啊,看在你哥哥的面子上,我把这件事告诉你,但你千万别说出去啊,也别让你哥哥去找刘婆子了。”
“你们找不到她的,刘婆子家出了点事,昨个她就带着家里人去山上住了,她家的狗也被带走了,所以啊,咬了你和你丫鬟的那条狗,肯定不是刘婆子家的,应当是别人家跑出来的。”
原来是去山上藏起来了!
纪云窈点点头,看上去很是乖巧,“这样啊,看来是我误会了!谢谢大娘,我不会说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