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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我就喜欢不正常的(第1页)

王二宝站在原地望着小芳的背影愣了好几分钟,仿佛小芳不是去送小朋友回家,而是正在走向婚礼的殿堂。

他的心一阵刺痛,然后无比沮丧地拎着水果踏上了回家的路……

小芳回到家里,把王二宝的事当成笑话讲给了小红听:

“你记得我有个初中同学叫王二宝吗?”

“王二宝?这是人名吗?这名字起得也太随意了吧?”

“你记得不?”

小红眨着眼睛想了想:“不知道,没印象。”

“就是,人特别笨,家里特别穷,成绩还特别不好的那个,连高中都没上。”

“哦哦哦……”

小红似是而非地点头应付着。

“你知道吗,他今天居然跑来找我,向我表白,向我求婚!你说搞笑不搞笑?上学的时候他连话都不敢跟我说,现在居然跑来跟我表白,还说能给我6o万的彩礼!我看他那样,估计连6oo块都没有!哈哈哈……你说这个人是不是脑子有问题,要不就是穷疯了!”

“他家很穷吗?”

“不是很穷,是相当穷!估计是我们全镇的穷!”

“会不会现在人家找到好工作了,收入高,不那么穷了呢?”

“不可能!前两年……忘记是啥时候了,反正很久了,有一次,不记得听谁说的,说他在城里送外卖,你说一个送外卖的,送多久才能送出来6o万啊?真是好笑!他今天居然还跟我说他在城里做生意,笑死!”

“你没问他做啥生意吗?”

“问啊,我肯定问嘛!他结结巴巴的,说他修手机,一看就是编的!”

“修手机那么赚钱吗?”

“你信他的!看他的样子就知道是现编的!”

小红撅嘴皱眉,陷入沉思。

小红是小芳的妹妹,比小芳小4岁,刚满2o岁。

小红跟小芳一样,没考上大学,高中毕业后去城里当过服装城导购、当过饭店服务员,下班后没事喜欢窝在床上看网络小说,看的时间长了,就想着自己也尝试一下写小说,结果连写了两本,连扑了两本,两本总共写了接近5o万字,总收入不到2o元,离1oo元提现还遥遥无期。

虽然如此,小红并不气馁,因为她很喜欢写小说时那份任思绪飞奔、天马行空的体验。

后来小红干脆辞去了服务员的工作,回家一心一意写小说,她相信自己这个扑街作者早晚也能成大神。

然而,小说哪有那么容易写?小红很快陷入了经常没思路、卡文、想到头秃也想不出精彩剧情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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