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想想,其实入赘也没啥,就睿睿的条件,我多想嫁过去。”
“个老不要脸的,你都多大了,人家难道还图你脸上的褶啊?”
“哈哈哈哈哈哈哈。”
高晓燕听得烦闷,干脆走出了堂屋,回屋子里坐着,不一会,她弟弟高晓崇从外面跑了回来,直奔她的屋子而来。
“姐!姐!”
“什么事?”
高晓燕见他手上的污泥,厌恶地皱眉,往后退了一步。
“姐,我要吃鱼。”
“哟,可真会想,你咋不说你想吃龙肝凤髓呢?”
还想吃鱼,她还想吃呢,家里好不容易做点肉,一人就一块,尝个味就没了。
听说姜知睿找村里买了三十斤的肉,可真会败家!
高晓崇吸了吸鼻涕,八岁的他,又被宠着长大,根本不会察言观色,一派天真道:“龙肝凤髓是什么?好吃吗?我今天见到姜姐姐就拿了两条大鱼,到新屋那边去了……”
高晓燕原本是不耐烦听姜知睿的事的,留意到关键信息,顿时认真起来。
“你等等,她拿着鱼去了新屋?”
“是啊,好大两条鱼,咱们两个都吃不完。”
高晓燕坐下来,想了一会,想不通为什么姜知睿不把鱼提回姜家,偏偏送到新屋那边,就算她想一个人吃,也用不着拿两条啊?
这时候,堂屋里正好说到钱寡妇偷汉子,说她把人藏在床底下,结果还是被女方发现了,两个人拉出来一起打了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