郗千椿现下是一条矜贵的狗。按照人的惯例洗漱后才用饭。
除此之外,阿斗已在心里确认他是个狗仗人势的无疑。自他起床吃完饭后他就自寻了张椅子躺在太阳下面晒太阳,期间还用爪子沾水写出两个字给自己看:话本。
天晓宫什么书都有,唯独没有话本的,毕竟宋爻不看这种东西,可郗千椿不死心,硬是又用爪子划拉半天拼出一个字:买。
郗千椿很是理直气壮,他还不知道当狗要当多长时间,不找些乐子难道要他霉不成。
一人一狗大眼瞪小眼,最后阿斗在郗千椿呲牙咧嘴外加张牙舞爪的威胁下败下阵来。主要是这狗真能对他动手,可他不能跟一只狗计较。除却他是“皇帝”
变的外,主子还说了要先养着他。他不能欺负主子养的狗。
但阿斗又不情愿被一只懒狗支使跑腿,便让阿道去给他买,自己则负责待在这懒狗旁鄙夷他。
郗千椿浑不在意,躺在对他而言相当宽大的椅子上翘起二郎腿,作威作福的姿态再高昂不过。
哼哼,你看看,不仅干不过我还得从了我。
话本买回来后郗千椿就瘫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但阿斗还是看他不顺眼——这懒狗刚刚支使自己去买书也就罢了,书买回来后还不安生,看着看着竟还让自己去拿些吃的过来,顺带茶水也不忘吩咐,真是比主子的架子还要大,主子在一旁的书房里看书也没有这般多要求。
不爽归不爽,阿斗还是去拿了,不为别的,单纯是看在他还是皇帝的份上而已,仅此而已!
绝对不是为了一己私欲觉得看话本掺着零嘴更为合适!
像他这种正儿八经的人,是绝对不会和他狼狈为奸,偷偷在后面蹭着看的!
像那什么妖精拿起金箍棒一棍子了结了金角大王和银角大王最后成功把托塔李天王娶回家的故事他才不感兴趣呢。
阿斗满脸正义凛然,刚拿了块儿蜜饯扔进嘴里一见郗千椿开始用爪子扒拉着翻页立马又不经意地把身子侧了回去。
“呔!妖精!快放了我爷爷!”
冲天辫大喊一声,怒斥道。
“呔!傻辫儿,快放下你辫子!”
妖精也呵道,“你想笑死俺老狗不成?!”
阿斗正聚精会神地看着这俩傻狗妖的对话谁料还没看完便见前面的傻狗伸出他的狗爪糊住书面又开始扒拉着翻面。
“你看完了?!”
阿斗瞪大眼睛。
郗千椿闻声仰头,淡定地点了点他高贵的头颅,随即便要继续翻页。
欸,奇怪,这傻狗怎么看得比他还快。
阿斗拧眉,虽然还没看完,但也不愿开口让这傻狗等自己看完再翻页,偷偷摸摸跟狗蹭书看也就算了,关键还没狗看得快还得让他等自己,说出去他这一尺来长的脸都给丢尽了。
为了跟上这傻狗的度,阿斗只好更加集中注意力,连蜜饯儿都没再去摸,可哪怕如此,他竟还是跟不上他的度,而这傻狗摸蜜饯儿的爪子可就没停过。
又要翻面了,他这过程已经要接不住了,“啪——”
阿斗一手按住郗千椿蠢蠢欲动的狗爪,把书从他爪子下移出来,目不转睛盯着他,另一只手拿过蜜饯的碟子递到他面前:“你先吃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