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
孙策倒也不贪,强弩既然是狙击利器,利于远射,不利近战,出现在百步以内的可能性不大,威胁还不如亲卫们带的手弩。这件夹金袄毕竟不是防弹衣,金丝的强度也有限,能有这样的防护效果已经超出他的想象了。一想到金丝,孙策立刻想到了正事。
“金丝太贵,铁丝容易生锈,你有没有想过用铜丝代替?”
“没试过,铜丝不好找。”
黄月英皱了皱眉,不以为然。“两件夹金袄也没用到一金,贵一点就贵一点吧,又没想过多做。”
“如果好的话,为什么不多做?”
孙策不同意黄月英的看法。“如果效果好,成本又能降下来,我希望每个将士都有一件。培养一个战士要花多少心血?多一份防护,就能多一份生还的希望,说不定就能挽救一个家庭。阿楚,这可是功德无量的善事,你不能掉以轻心。”
黄月英眉头一挑,想起那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知道孙策不是嘴上说说,而是发自肺腑,不禁笑了一声:“知道了,我再想想办法就是。不过,像你这样做,就算是有金山银山,也养不了几千人。”
“这就需要你开动脑筋了。”
孙策习惯地抬起手,摸摸黄月英的头。“你想想看,青铜刚刚出现的时候有多贵重,现在呢,除了箭簇,还有谁用青铜制的兵器。铁原本是恶金,只能做农具,现在却是兵器的主流。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区别?这就是技术的进步,是人的聪明才智带来的变化。武器装备当然需要钱,但从来不是简单地拼钱,拼的是智慧。”
黄月英一手捂着臀,一手捂着额,愤怒地盯着孙策。孙策刚刚用这只手拍了她的臀,现在又摸她的头,简直可恶之极。可是孙策说得激动,丝毫没有注意到黄月英的小心思,挥舞着手臂,说得眉飞色舞。
“金丝是贵重,但金丝的强度不好,不及铁的十分之一。如果你能将铁拉成丝,做成这样的战袄,我敢说,连铁甲都不用穿,防护能力也足够。”
“铁还能拉成丝?”
黄月英顾不上怨恨孙策的手不规矩,惊讶地说道:“铁那么脆,怎么拉丝?”
孙策眼珠一转。“要不要打个赌?”
一看孙策这眼神,黄月英立刻警觉起来。“怎么赌?”
“我如果能把铁拉成丝,你就做我一辈子的伴读。如果不能,我就还你自由,同时把黄蔡两家的土地都还给你们。”
黄月英眨眨眼睛。“要不换个赌法吧,赌个大的。从现在开始,你的军械由给我黄家供应,我保证将铁拉成丝。如果做不到,我就给你做一辈子的伴读,怎么样?”
孙策哈哈大笑,指指黄月英。“你很聪明。好,我答应你了。来,空口无凭,击掌为誓。”
黄月英看看孙策竖起的手掌,嫌弃地撇了撇嘴,闪身从孙策身边溜了出去。“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从现在开始,你不能把军械生意交给别人。最多三年,我一定能将铁拉成丝。”
孙策如梦初醒,一拍大腿。“我去!打了一辈子鹰,今天被雏鹰叼了眼。”
帐外,黄月英清脆的笑声渐渐远去,充满诡计得逞的得意。帐内,孙策眼神欣慰,如释重负,他刚想得意的笑两声,周瑜闪身而入。
“伯符,宛城送来消息,曹操攻破昆阳,进入南阳,前锋已达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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