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仅仅是十几年的时间,不仅是中国人民,就连全世界,都没有想到一个刚从战火中脱离的国家,在经历了那十年风霜,不仅没有倒退,反而以这么快的度,便重现繁华。更不会想到,曾经一度让外国人鄙夷的中国,越来越好的环境让他们都心生羡慕。
在中国,女孩子可以放心大胆的在夜晚跑步,哥几个即便是喝的烂醉如泥,也不怕会遇到劫匪。无处不在的摄像头,时刻都在提醒着你犯罪的代价。
但是在大多数人向往的米国,晚上却是没多少人敢出去的。犯罪事件多不胜数,环境的优越早就了太多的懒人,渐渐的腐蚀着那颗曾经向上的心。
思绪回来,几人来到卖服装的地方。
刚走过来,刘冬梅就看中了一件浅白色的连衣裙。不一会儿换好后,羞答答的从试衣间里面走出来,小声问道“好看么?”
几人循声看去,恍然间有那么片刻的失神。
那长倾泻,丝细软,流火夏天的轻声慢语,或许是商场的炎热,里面汗湿的白衬衣隐约透出内衣的小碎花。
“讨厌,你们都在看啥呢。”
刘冬梅小脸微红,低眸浅笑,酒窝里仿似带着青春与美好干净,柔软,生涩,甜蜜,少女和花。
吴华忽然想起了一句诗除却卿身三尺雪,天下谁人配白衣?
“就这件了,咱们老三喜欢。”
孙磊回过神来,笑哈哈道,“不错不错,这一副是挺配你的。”
“真的?”
刘冬梅一脸笑容的看向吴华。
“真真的……”
吴华道,“就这样别换了,咱们晚上还要去太白楼吃饭,哥几个,也都找几件像样的衣服啊。”
“这件,这件,我看最适合你。”
刘冬梅就像是他的女朋友一样,给吴华静心挑选了一件白色的衬衣和一条修仙西裤,然后又强迫吴华把以前的鞋子给扔了,买了一双油光亮的皮鞋。
吴华对着镜子看了一遍,也觉得非常的满意,修身的衬衣完美的勾勒出那一幅强健的胸膛,要是再把额头那趴着的头往后梳一下,他感觉自己就算是是去当模特都醒了。同时心中也有些感慨,自己年轻时候打扮一下还是挺帅的嘛。
在商场逛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哥几个都给自己换了一身装备。
刘冬梅的裙子看起来好看,但也并不是很贵,二十块钱。就吴华稍微花的多点,整套衬衣和裤子加上皮鞋一共一百五十多。其余哥几个,每人也就花了二三十,买了两件便宜的体桖和裤子。
进来的时候还是一身穷学生的样子,走出门,就像是富二代。刘冬梅看着吴华的样子,越看就越是觉得吴华就像是一块磁铁,在不停的吸引着她,而她就像是一块并不重的金属,终有一天,会控制不住自己。
“三哥,你这个样子,简直帅呆了。”
老四赵达由衷说道。
“走,咱们去把个妹纸看看,试试能不能迷晕她,哈哈。”
孙磊哈哈大笑,这有钱的日子是真的爽。
“臭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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