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昼叶挠了挠耳朵,非常不怯地问:“……阿十,所以是人,还是宠物?”
陈啸之知道她是真的想不起来,连他自己也不打算纠结这件事儿了——但是实在是,他活了十五年都没被问过这么找打的问题。而且沈昼叶还看起来特别理所应当。
陈啸之连想都不想,怀着满腔恶意道:
“——阿十是我养的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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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昼叶笑得像是春天一般。
他们坐在小路旁,落叶被吹得满地翻滚,小姑娘的脸被吹得发红,她和陈啸之谈天说地,午休的三十几分钟几乎不够使。
他们聊了很多东西。
从沈昼叶的科学展,她亲手做的蒸汽动力的小火车——到陈啸之初二时去伯克利与斯坦福的游学。沈昼叶去过好几次NASA,最后一次是在她初一那年,临走时她还央求纪念品商店的大叔将凯瑟琳·约翰逊的名字印章印到她的胳膊上。
陈啸之笑着问:“你见过她真人么?”
沈昼叶笑道:“见过!我现在还有她的签名……”
“AutographBook,”
沈昼叶笑着问:“——你要看吗,有很多人的。”
陈啸之一愣:“你还随身带着?”
沈昼叶说:“怎么会不随身带着,不瞒你说包括上学我都把它揣在包里,就是最近书包太重了我怕把本子挤坏了……”
“别说凯瑟琳·约翰逊的,丁肇中的,朱棣文的,康奈尔的,我连李政道都……”
沈昼叶开心地拉开书包拉链,对陈啸之说:“……丁肇中老先生还给我写了一句话……”
她兴冲冲地拉开书包。
沈昼叶都是把这些东西放在书包隔层里的,那是个她用胶带粘了角的深蓝色的硬皮本,看得出已经有了相当的年月,封面上用油漆笔歪歪扭扭地写着April·Shen。
她将那个签名本抽了出来,递给陈啸之,可是下一秒,她浑身一僵。
沈昼叶出家门时,将爸爸十九岁的照片、她和陈啸之拍的宝丽来,连带着通信本都放在了隔层袋里。
因为那里最妥善,而沈昼叶是需要情感支持的。
——可是如今,除了签名本之外,那隔层袋中,只剩孤零零的一本通信本。
……那两张照片,消失无踪。
十五岁的沈昼叶手指发抖,慌张地掏书包,几乎将书包倒了出来,陈啸之一愣,问:“你怎么了?”
沈昼叶颤抖道:“……一、一张很重要的照片没了。”
她手脚冰凉,一本本书翻过去,可是无论哪本书里都没有沈青慈十九岁那年在柏林拍的照片。那张宝利来也消失得彻彻底底,就像从未在这世上出现过一般。
“……我没拿出来啊,从来没拿出来过,”
十五岁的沈昼叶几乎都带上了哭腔:“……我平时从来不碰那个袋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