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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第1页)

“——不用了。我自己回去。”

沈昼叶说完,安静地将包带拽了拽,又认真地对陈啸之道:“我明天上午要去买东西,不来办公室了,下午再过来。”

陈啸之:“……”

然后沈昼叶背着包,沿着沉暗的楼梯走了下去。

沈昼叶是真的没打算让陈啸之送——她总记得陈啸之唯一一的那一次,送她回宿舍,他一路上沉默得像是西山的岩石。那沉默的意味着什么,沈昼叶不得而知,却知道自己不能给他添麻烦。

而且就像陈啸之当时所说的那样。

……这‘不合适’。

十年了,夏夜的末尾,二十五岁的沈昼叶心中的一个灰烬般的小声音说,在此之前你是不是从来没有细想过?人是不会在原地踏步的。

连你都尝试过重新开始一段感情,陈啸之难道不会吗?

——是啊。

然后沈昼叶沙哑地说:“那我先走了。”

接着,沈昼叶扶着楼梯走了下去。

夏夜的风裹挟着风雨吹过她的裙角。

她大一的时候尝试过,大四时也尝试过接受另一个人。大一时走进她生活的是个大二的师兄,坚持每天骑着自行车去图书馆找沈昼叶上自习,坐在她的对面,给她买咖啡。大四时则是一个研究生师兄,沈昼叶还记得那师兄有一双非常深情的眼睛。

可是沈昼叶每次都失败了。

有许多人喜欢过她,甚至将爱慕摆在她的面前供她捡起。可是无论是谁,沈昼叶都再也没有出现那种巴勃罗·聂鲁达在他的情诗《王后》中写的,“当你出现,所有河流在我体内鸣响,钟声震天,世界被一曲赞歌填满。”

的悸动。

沈昼叶听见长夜中,自己伞上传来的,无尽的水珠敲击声。

十五岁的陈啸之其实也不是什么好性格——他非常的三岁看大五岁看老,脾气又硬又坏,又很喜欢捏着别人的痛点攻击,看上去绝对不是什么能搞小惊喜的男朋友。

可是他在每天早晨都会给沈昼叶塞一张他抄写的情诗,沈昼叶会把它工工整整地夹在一个小本子里,收藏起来。

其中抄的最多的就是巴勃罗·聂鲁达,那位热烈如火的智利诗人。

拉丁美洲文学向来有种阳光与辣椒的浪漫与炽热,无论是爱还是恨都像是最冲的香辛料。

……

沈昼叶撑着加勒特给她的伞,走在浩渺黑雨里。

她其实不觉得太难过,只是心底泛起了点儿几不可查的酸楚与疼痛。

——十年的岁月能蹉跎了一个孩子的梦,能将一个少女变成如今的模样,它的灰烬自然也能遮掩一切伤口。

冷风呼地卷过世间,沈昼叶走在漫漫长夜中,被风冻得瑟缩了一下,将背着的小帆布包往自己身上按了按,像是在试图取暖一般。

夜里温度太低了,不过个位数。沈昼叶就算套了外套也抵不住这种湿冷。

一阵大风大雨后月季花落得七七八八,沈昼叶用脚踢了踢柏油马路上被碾碎的白花瓣,抬起头望见路灯映着连绵的雨水,黑夜中,剔透雨水被照得发亮,坠入地上的水洼。

沈昼叶:“……”

如果是十年前的我,我会有什么感觉呢?沈昼叶突然想。

十五岁的我,大概会觉得这雨水像无尽的流星。

——会偷偷看周围有没有人,会觉得自己正穿过浩茫宇宙的流星雨,会告诉身边的随便哪一个人“我曾做过我自己进入宇宙的梦”

。十五岁的少年人本来就中二病而且胆大妄为,不在意周围任何一个人的眼光,想什么就说什么。

我那时候好像还说,我要拿诺贝尔奖呢。

二十五岁的沈昼叶鼻尖一酸。

她忽然有点想哭——沈昼叶已经忘了这些事情很久了,可是陈啸之的存在像是一把打开过去的钥匙,令沈昼叶反复想起她与他的岁月,想起自己最热烈最灿烂的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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