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d文档在电脑桌面上四仰八叉地躺着,李想熟练的开始输入。
“肥鱼,这个案件大体的案情你也已经了解了,但是在起草文书之前,我们先要做好法律检索工作。”
李想手口并用,开始边做法律检索,边和旁边的何飞宇讲解。
何飞宇看着师兄行云流水般的操作,果然,师兄是持证上岗、经验丰富的老司……律师。
既然这个案件是自己带着何飞宇做,李想当然希望借助这个案件的机会帮助何飞宇能够迅上手,这样也能减轻自己的负担。
“这个案件先涉及的是最高裁判所在1991年的一份复函,在复函里面,最高裁判所明确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这份规定是我们这个案件里面的核心依据之一。”
李想把这份复函的全部内容从数据库中摘录到了ord文档里面。
“其他涉及的遗产分割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先将财产分一半给配偶,以及遗产飞分割时需要给胎儿预留份额的规定都在《民法典》的继承编中有明确规定,后续你继续补全。”
不得不说认真的男人很帅!
何飞宇听的很认真,甚至还将李想刚刚提到内容涉及的关键词迅记在了自己的笔记本上。
在他们的师父张远无法及时抽出时间教授他们办理案件的技巧时,李想的这些本事也是从师兄师姐身上学到的。
现在,他也很愿意将自己所学的东西教给何飞宇。教给何飞宇,也能帮助李想自己继续深化和巩固。
【叮咚,恭喜宿主明白教学相长的奥义,优秀的律师从来不吝于将自己的所学所思向别人传授,恭喜您获得奖励随身法律数据库LV1版】
系统总是时不时给李想带来惊喜啊。
看来,系统已经开始逐步开放他的新功能了。
等等再看,先跟何飞宇说完吧。
几个念头一闪而过,李想继续讲解这个案件《民事起诉状》的写作方法。
“案件原告为郑小珍和她的儿子高以轩,被告为郑小珍的公公婆婆高明和李芳,案由是继承纠纷。”
“诉讼请求主要写明白,恳请裁判所判决涉案的2o4室房屋归原告郑小珍所有,原告按照房屋评估价格对两被告进行折价补偿”
。
“事实和理由主要写位于在R城市西江区幸福小区2号楼2o4室的房屋是原告郑小珍和被继承人高和的夫妻共同财产。
高和因病死亡后,其与郑小珍通过人工授精辅助生殖技术怀孕的儿子高以轩出生。高和的遗产,应当由妻子郑小珍、儿子高以轩与高和的父母即被告高明、李芳等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请求裁判在析产继承时,考虑高明、李芳有自己房产和退休工资,而郑小珍无固定收入还要抚养幼子的情况,对郑小珍和高以轩给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