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想到一个主意。我们先在丝绢上写个‘历小沫王’,我再去捉一条鱼,将丝绢塞入鱼腹。”
“待伙夫做饭时将那鱼混入其中,人们看到自然惊奇不已。”
“然后呢然后呢?”
陈胜总是很心急。
“之后,我将在夜半时分躲在这破庙的屋顶,说点小沫将会称王之类的话。”
“好主意!吴广哥你可真聪明!”
吴广挠了挠头,有点不好意思,“还行还行。”
说干就干,第二天吴广就把鱼准备好了。
历小沫又露了一手,亲手用朱砂写下了“历小沫王”
的文字。
作为热爱历史的学霸,历小沫从小苦练毛笔字,隶书楷书行书草书都杠杠的。
独具风格算不上,那是大艺术家的事,跟我历史学硕士有什么关系,但临帖她在行啊,临的都是书法大家的帖,就算是自己写字厉害吧。
“小沫这字竟写得如此好!”
“父母在时曾教我读书写字。”
历小沫低下头,眸子里透出深深的怀念。
陈胜吴广懂了。历小沫以前也是大家族之人!
这年头没点底蕴谁家读得起书,练得起字?怪不得小沫有如此雄心壮志!
两人心中的怜惜又多了一层,这么小的孩子,以前锦衣玉食,如今却在行伍里受苦。唉!
历小沫怀念我那可以自动升降的书桌。
当天,士卒们吃到了腹中藏有丹书的鱼。走在路上都悄悄看历小沫。
晚上,历小沫陪吴广爬上庙顶,无他,怕老哥掉下来。
“唔呜~大华兴!嗷呜~小沫王!呜呜~”
当历小沫脑袋里飘过《史记》的原文时——
“吴屯长,历小沫,大半夜的你们俩在那儿嚎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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