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山街很长,行至一半路程时正好是一边宝合山的山脚,宝合山是S市最低却最适合夜爬的山,因为正好沿河又在市中心,登到山顶可以将大半个S市收入眼中。
“哥哥,我们去爬山吧!”
她还没去过这个宝合山,听说夜景特别好看。
温时修肯定是没有异议的,任由她蹦蹦跳跳拉着他过了马路拾阶而上,夜晚的宝合山登山人不算多,两侧路灯掩映在树木里,不太亮但足够看清脚下的路。
刚走了几十个台阶,眼前便出现一家书店,算是建在半山腰上,里头灯光不是很亮,但适合眼睛非常舒服,书整整齐齐的陈列在书架上,一侧还有自助接水区,不失是个安静阅读的好地方。
不过因为任瑾是和温时修来爬山的,也就没有进去,绕过继续往上走,还是石阶,走了好久才是平地,任瑾脚趾有些隐痛,但兴奋也就没在意。
的确是很低的山,没十分钟两人就爬上了山顶,夜风很凉,吹得任瑾散在背后的头发肆意飞起,挡着眼睛。她手指划拉了两下,注意力定在了脚下。
那是任瑾没有见过的美景。从这里往下看,除了商场闪烁着的彩光,便是万家灯火。霓虹灯映着的街上,车辆如长龙。因为高度又是靠河,山顶非常凉快,想来夏季一定是个避暑纳凉的好地方。
没忘拿出手机多拍两张照,任瑾刚走了几步忽觉脚上大拇指疼的不行,但此刻人多又不能看,只好忍着。
温时修一直注意着她,很快便发现她的异常:“怎么了?”
动了动脚趾,感觉那痛意愈发明显,任瑾小声:“鞋子磨脚,好像磨破皮了。”
闻言他面色顿时沉下:“磨脚你还穿这个出来?”
任瑾默。
目光沉沉盯了她几秒,温时修终是无奈,弯腰半强制性让她上来背她回去。走在下山的石阶上,他瞟了她鞋子一眼冷道:“这双鞋子以后不要穿了,嗯?”
任瑾知道,忙不迭点点头答应。夜色朦胧,路灯从斜侧照过来仿若给他的侧脸打上了光影,忽明忽暗,她看着吞了吞口水,没忍住胆肥凑上去软软亲了他嘴角一下。
立刻便察觉到身下身体僵硬了一瞬,随之臀上被他不轻不重一拍,整个人跟着手臂用力被掼了掼搂的更紧。
“回去再收拾你。”
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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