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时候再切块肥肉进行,炼一下油,处理一下,炒一个菜,滚一下锅,到时候炒菜就不会吃起来有股铁锈的味道。
让周思涵去买了盐醋酱油回来。
陈淮北也开始做去饭来。
今儿他可真是买了不少肉,五花肉一刀切,他要了三刀,也就是三根排骨连着肉,差不多有九斤多重。
现在这年月买肉,那都是一刀切,五花肉连着排骨。
排骨在这年代,那可不单独卖。
单独卖,根本就没有人会要。
现在这年月的百姓们买肉回去,那可不单单只是解馋。
主要还是肉里面的那些油。
城里面现在一个正式工一个月才多少油,也不过就二两而已。
二两油够吃吗?肯定不够。
还不够现代人炒一个菜的。
所以能怎么节省油,那就怎么节省油。
基本上这年月人家,都会有一个罐子,罐子上面塞着一个棉布或者是纱布。
炒菜的时候,拿着这个经常擦锅的纱布,在铁锅里面擦一擦。
然后开始炒菜,所以只有这样,油才能够够吃。
你要是光买排骨的话,百分之一百所有人都将你当成是傻子来看待。
不是傻子是什么?要知道这一个月才分多少肉票给你?
二两肉票,你不买肉,你买骨头回去,不是傻子是什么呢?
切了一大盘子的肉,估计有一斤多重。
陈淮北去了后院的菜地,找了一些野生的香葱,将五花肉爆炒了一下。
面条是从黑市买的,也就是农家自己做的米面。
米面也就是比米线宽几十倍的米线。
不过在他们这边是叫米面的,吃起来和米线口感区别很大。
“陈淮北同志,你做饭还挺好吃的呢。”
周思涵端着一个大碗笑嘻嘻的说道。
“那当然了。”
陈淮北夹了一大筷子的肉放到她碗里面,“多吃一些,不吃干什么呢?”
“嗯!我知道呢,陈淮北同志,你也多吃一些。”
“我知道,你多吃,我又不馋,跟着哥舒服不?哥天天请你吃肉。”
周思涵红着脸点点头,“陈淮北同志,吃过饭我们回去吗?我衣服都一股馊味了。”
跟着陈淮北同志这两天,是她长这么大以来吃肉吃的最痛快日子,没有之一。
周思涵今年虚岁十八岁,今年七七年。
她出生的时候,刚好是赶上了饥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