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虽然说起来只是商贾之女,但是掌握的消息并不少,若非如此,根本无从知道他的底细。
钟离妩自是不会否认,“听说过一些。”
简让继续道:“早在他初次来到无人岛的时候,我就有意前来。是以,请他专门找工匠建造了这所宅院。”
钟离妩闻言不由惊讶,“你早在前几年就有了功成身退的心思?”
“嗯。”
简让饮尽杯中酒,取过酒壶斟满,“朝堂——尤其是将走至盛世的朝廷,不适合我这种人。”
说着话,他凝了她一眼,“功成身退是谬赞,我从来就没想过在庙堂久留。”
“这样啊。”
钟离妩沉吟片刻,笑了,“也好,往后我也有个熟人同在这里。”
“你也不打算离开了?”
“嗯,至多像景先生一样,偶尔出去走走。”
钟离妩忽然目光一闪,“你说的话是不少,却都是在打岔——还是没告诉我,来这儿有没有别的目的。”
简让一笑,“你猜。”
这就是不打算谈论的意思。钟离妩也不勉强他,将杯里的酒缓缓喝完,放回到桌案上,站起身来,“我回去准备准备,明早卯时来找你。”
简让笑得像个地痞,逗她:“急什么,长夜漫漫,陪我说说话多好。”
“让我陪你?”
钟离妩也笑,“我只怕你不敢让我留下来。”
就没有她不能接的话。简让笑意更浓,却没反驳。换在平日,少不得要用激将法把她留下来,今晚还真不行,他还有事。
钟离妩往外走去,背对他一扬手,“记着,别起晚了。”
简让瞧着她裙摆下时隐时现的纯白小靴子,提醒她一句,“山路难行。”
“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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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早间,简让见到钟离妩的时候,先是讶然,继而失笑。
她换了男子装束,长发用竹冠束在头顶,上衣样式与短褐相仿,玄色,长度及膝;脚上登着一双玄色小靴子,高及膝下;中间现出一截同色的缎面中裤。
这样看起来,她像是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让他失笑的并不是她的打扮——
她左手拎着竹篮,篮子里窝着还在打瞌睡的双福,右手拎着一个小箱子——比寻常书生的书箱要大一些。
简让不由得俯身,摸了摸双福的头,“她走到哪儿你跟到哪儿,哪里像猫。”
双福的耳朵动了动,继而翻了个身,变成慵懒的侧躺姿势,前爪碰了碰他的手。
“吃过饭没有?”
钟离妩问他。
“吃了。”
简让又逗了逗双福,站直身形,对杜衡偏一偏头,“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