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
沈熙妍就跑进金赐的房间,招呼他出来走走,可是掀开被子的一刹那,不禁羞的满面通红。
金赐讪讪一笑,赶紧盖好被子。
虽然他以前条件不咋滴,但是却养成了睡觉的时候,喜欢无拘无束的臭毛病,已经闹出过不少笑话。
刚步出房门,明媚的阳光落在脸上,立刻一阵头晕目眩。
凉风吹来,身体不禁打起了摆子。
打摆子的症状,就是冷又抖……
金赐的身体本就体弱多病,又在棺材里躺了七天,已经伤了元气,不可能再恢复了!
“金赐,你没事吧?”
“妍妹,你放心,我完全没问题,身体越来越棒了。”
金赐狠狠掐了一下骨瘦如柴的大腿,才恢复一丝精神。
沈熙妍正是含苞待放的年龄,长期陪着一个病秧子,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他作为一个想吃软饭的细狗,一定要有觉悟,要有牺牲。
什么事情都可以乱来,但金主的意愿,绝不能违逆!
不能因为现在被沈熙妍宠爱,就不思进取,稍有差池,可就会被扫地出门。
因为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如果流落街头,讨饭都困难。
沈熙妍看见金赐的状态比昨晚好了很多,心里非常开心,两只眼睛笑的跟月牙一样。
两人并肩走在花丛中,沈熙妍给金赐详细地介绍着这里一切,俨然把他当作了未来的沈家未来的男主人。
沈家的宅子是典型的江南园林风格,占地三十亩,里面随便一个的房间,都比他打拼多年买来的八十平米鸽子笼要宽敞。
亭台楼榭,花坛水池,庭院该有的配置一件不少。
沈家能住这么大一间庭院,并不表示房子不值钱。
就拿金赐来说,他父母留给他的房子,只是一个两间茅草盖的白屋,但也卖了一百两银子,被他挥霍了很长时间。
这里普通壮丁一年的收入,也就是二十两银子,按照购买力来说,相当于现在的两万多块钱。
就是饿不死,也富不了。
所以普通百姓想要买下沈家这个庭院,就像现在月入三千,想要在京城买下四合院一样,那就是痴人说梦……
这些足以证明沈家的豪横。
沈家开的武馆,更是有百年历史,不说以前出师的弟子,现在仍然在学艺的,都有三百余人。
在混乱的古代,人多就是绝对的力量!
何况沈家还是有名的拳馆,一个打十个,所以在这卧龙县,沈家完全就是横着走。
这也更加坚定了他入赘的想法。
逛了十几分钟,沈熙妍仍然兴致勃勃,但金赐实在吃不消了,身体最终战胜了意志力。
“妍妹,我有些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