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
他啐了一口,不相信道,“都这么多年了,还没忘呢?还惦记着呢?问题是,上手了没有?”
向垣怪笑一声,“你说呢?”
“肯定没上手,要上了,咋会跟现在屁股着火一样。”
方骏晓得那一帮损友必然没好话,但也无所谓了。他开车下南山,将车停在公共停车场后,找了辆单车往苏小鼎的店飞奔。幸好都在南边,直线距离也不是很远,踩半个小时也就到了。
距离万和婚庆百余米的时候,自行车慢下来。他停在路边喘了口气,等着汗和热气散开,整个人恢复了一向偏冷淡的样子,才慢悠悠往店门口走。
苏小鼎已经收拾打扮好了,粉色的运动装,白色的板鞋,脸上挂了个黑色的墨镜,看起来颇精神。
她上上下下打量他,有点儿讽刺,“方骏,你这辈子是不是就和自行车死磕了?”
方骏笑,白牙森森。可不是么,自行车这样的好物,不到她恢复记忆那天绝不退场。他道,“苏小鼎,你要对我稍微多用点儿心,事情就不一样。”
苏小鼎无语。
“走吧,咱们先去山下。”
方骏自觉已经很不计较了。
苏小鼎骑车跟在方骏后面,跟着他捡大路的自行车道走。平城自然条件优越,山水不缺,雨水丰茂,在加上市政种植的花和树木种类繁多,一入秋便多彩起来。
方骏显然对道路十分熟悉,而且貌似真热爱自行车。
怎么说呢,一个明显不缺钱的男人天天骑自行车,除了真爱找不到其它理由了。
可惜她现在不是少女,而是成熟的女人。一个女人长大的标志,不能吃苦了,感情更脆弱了,身体更娇贵了。她十五六的时候可以骑环城,现在却只想坐在小轿车里吹空调。如果是正常的恋爱,她当然可以略任性地提要求。可目前两人地位悬殊,她也只能憋屈着自己。
妈的,这方骏到底会不会谈恋爱?他是来接女朋友,还是锻炼身体?
苏小鼎一边吐槽,一边喘气如老狗。
很不容易抵达南山上下,她彻底来不起了。下车,仰头看不知几百米高的山脉,“方骏,这要骑上去,你不如直接杀了我。”
方骏也有点累了,他不动声色将车丢一边,走到苏小鼎身边。
苏小鼎手也酸了,腿也软了,连站都靠意志力支撑。方骏一旦帮她把车推开,她直接坐街缘上去了。
“我累,饿,热——”
她也没法儿维持形象。
他从裤兜里摸出轿车钥匙,两手一摊,“我抱你上车,在那边停车场。”
苏小鼎抬头,看着他理所当然的样子,恶从心起。
“你抱啊。要是把我摔了,你——”
“我就背你上山。”
这下苏小鼎巴不得他把自己摔了,然而她的坏主意才刚动念,他边一手搂住她肩膀,一手穿入腿弯。
公主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