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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页(第1页)

其实李天阳,已经见过王铮了。他来这里办完公务,签完合同,就打发了秘书助理先回去,自己鬼使神差地,一个人带着简单的行李箱,打车进了这座城市著名的z大,住进风景怡人的学者宾馆。他原本只是信步走,知道这个时节正值放寒假,学校里没什么人。他想放松两日,回忆回忆,曾有的大学时光。哪里知道,那么巧,就撞见王铮。当时,他正沿着校道慢慢散步,眼里看着这些凝固了时光般的民国建筑,心情也跟着沉淀下来。然后,一抬眼,他就看到远处走来一群年轻人,几乎是本能的,李天阳一眼就认出王铮。心里突然砰砰直跳,视线就莫名其妙地黏住,挪也挪不开。李天阳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那人当初是他不要的,过了几年重逢了却蓦然心潮澎湃起来,自己都觉得自己矫情。老实说,当时跟王铮处了几年,他私心里其实有点烦王铮这一类的:永远一幅居家好男人的模样,永远热衷烧菜熬汤,也不知道哪里学来的婆妈劲,跟这边的家庭主妇似的,变着法花几个钟头熬那种老火汤‐‐味道固然不差,但李天阳一个北方人,也体会不到那些把骨头熬成渣的汤水有多好。王铮倒不嫌麻烦,经常这么弄,对李天阳来说,只觉得他娘。那时候李天阳还没到三十岁,事业刚刚起步,应酬每天都有,商场上那些算计、压力,经营上那些层出不穷的纰漏和麻烦,常常让他觉着很累。但这些,跟王铮也谈不了,他不懂。若是聊那些高深的文学理论王铮倒是能来劲,可那些,李天阳又不懂。书呆子那套不能创造实际效益带来利润的虚东西,他也不屑去懂。若不是看在对王铮有责任的份上,他早就想撂担子走人。是的,李天阳一直觉着,自己对王铮有责任。一开始是他勾搭的人,是他费了心思把那么单纯清秀的男孩子拐上同志这条路。只是他没想到,看着文静的人,竟然有那么大的气性,敢跟家里叫板,宁愿断绝关系也非跟着自己。这份情义,李天阳不是不感动,感动完了,又觉得对这个男孩,要负更大的责任。在一块头两年还好,王铮干净纯洁,又无条件地崇拜自己,依赖自己,这让李天阳的男性自尊着实满足了一把,况且王铮模样不差,身体柔韧性也好,两人在床上又配合得不赖。李天阳真的认真想过,要不就这么凑乎过吧,同志找到伴不容易,何况找王铮这样各方面不错,还全心爱着自己的?总要找人一起过,那就挑个顺眼的,人,反正也就那么回事。但他没想到,自己会遇到于书澈。那个男人,漂亮、优雅、聪明、能力卓著,还是个同道中人,李天阳见着他的第一面,就觉着他的眼神仿佛带电,立即能令他脑子里那根线,崩断了。那时候他仍然有责任感,他一开始不是没有告诫过自己。可是,随着与于书澈接触的深入,工作上默契十足的合作,私下里心意相通的交谈,相去不远的教育背景,一样有能力有野心,能相互理解的干劲和抱负,几乎可遇而不可求的知己感。李天阳开始动心了。偏偏在那段时间,王铮忙着做硕士论文,天天泡图书馆查资料,晚上回来也不懂主动关怀或取悦自己,唯一做的一件事,就是只知道熬那种莫名其妙的汤,放了不知多少药材,把肉都炖没了形状的汤。跟于书澈的感情就这么自然而然发生,犹如燎原之火,令他几乎势不可挡地,立即陷入热恋中。李天阳活了那么久,这才尝到什么叫意乱情迷,什么叫不能自己。他简直无法抗拒那种魔力,那就如一个看不见的漩涡,让他一头搅了进去,根本爬不上来。那个时候,他感觉自己对于书澈的感情才叫爱,这种爱热烈而充满激情,就如五彩烟花,绚丽夺目,令人心醉神迷,犹如沉酣微醺。跟于书澈在一块,过的每一分钟,都是前所未有,想也想不到的激动和精彩。如果这都不是爱,那还能是什么?但问题是,王铮该怎么办呢?于书澈心高气傲,当然不容许李天阳脚踩两条船,李天阳当时心底满心满眼都是他,自然不舍得他受委屈。只是,那是王铮啊,那孩子没做错任何事。李天阳斗争了很久,当然于书澈也给了不少压力,最后他决定回去跟王铮摊牌,为了弥补自己内心的歉疚,他给了王铮二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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